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戒毒人员生活用品管理使用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

时间:2013-10-10信息来源:浙江省劳教局作者:

近日,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出台了《戒毒人员生活用品管理使用细则》,对戒毒人员生活用品的发放、回收、管理、使用、考核作了全面细致规定。细则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科学确定责任归属。对生活物品的管理分为属人管理(戒毒人员自行管理)和属地管理(大队管理)两种。属人管理的生活物品,包括戒毒人员服装、储物箱、被服包和相关生活易耗品,由入所大队负责发放,对戒毒人员进行考核,在所期间由戒毒人员自行保管,戒毒人员解除或调至戒毒康复中心时由所在大队负责回收,核对无误后由所在大队转至入所大队。属地管理的生活物品,包括床铺、物品柜、毛巾架和床上用品等,由所在大队负责发放、回收、保管。
二是规范发放使用标准。对戒毒人员服装、床上用品、储物箱、被服包发放个数和使用年限作了详细规定。同时,相关生活物品进行数字化编号。属人管理的生活物品,还要由入所大队将对应的号码登记录入所政管理系统,作为核查依据。在使用年限内出现遗失或损坏的,属人管理的生活用品,由戒毒人员提出申请报告,经所在大队报所政管理科批准后,由戒毒人员凭报告,自行到小卖部更新购买。
三是加强流转情况考核。对戒毒人员出所前或调至戒毒康复中心的,所在大队在对配发生活物品进行清点、回收后,核对确认无误的,填报《配发物资回收单》,报所政管理科登记审批。出所大队配合所部做好属人管理生活物品回收情况的考核与登记。对未及时回收的大队,每月列入原所在大队考核。所政管理科根据各单位收容规模和宿舍情况,对生活物品进行定量配置,登记造册,并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大队进行考核。
 
(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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