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循证矫正实践的思考

时间:2013-10-21信息来源:深圳监狱作者:

 监狱文明演变的历史表明,监狱的存在不再仅仅是为了报偿正义,更是要通过惩罚与矫正,担当起防止犯罪与防止重新犯罪的政治道义。[①]循证矫正作为全新的矫正理念,在国外实践证明对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起到了实效。这一理论于2012年被引入我国,并受到司法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已在部分监狱中进行试点实践。

一、循证矫正的定义

循证一词译自英语Evidence-based,兴起于是20世纪80年代的医学领域。循,形为根据,实为遵循;证,形为证据,实为指导。循证包含着不断的演变与循环。循证矫正,是指矫正工作者在矫正罪犯时,针对罪犯的具体问题,寻找并按照现有的最佳证据(方法、措施等),结合罪犯的特点和意愿来实施矫正活动的总称。[②]

二、循证矫正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它指实施循证矫正的主体。从宏观上说,它应该指接受矫正的所有人员(包括狱内服刑的罪犯和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结合我国目前是实际发展情况,它是指在监狱内服刑并符合矫正条件的人员(不含过失犯、老年犯、精神病罪犯等)。

2、主观方面要件

它指主体接受矫正的主要动机和需求。这里主要指的是犯因性需求,包括:1)犯罪史;2)教育/就业技能;3)财务技能;4)家庭/婚姻状况;5)住宿稳定性;6)休闲/娱乐兴趣;7)同伴(亲社会或反社会);8)酒精/毒品问题;9)情绪/个人控制;10)态度/取向(亲社会或反社会)。[③]犯因性需求既是罪犯接受矫正的主要动机和需求,也是对罪犯实施分类矫正的重要依据。

3、客体要件

“循证矫正客体”是矫正构成的必要要件之一。从广义上说,指从事循证矫正的所有工作者,包括监狱警察、社区矫正机构人员、专家学者及志愿者等。从狭义上说,指在监狱从事循证矫正工作的警察。

4、客观方面要件

它是指循证矫正的具体实施。具体指监狱警察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进行循证矫正的行为。警察是否合法、准确、有效的利用最佳证据对罪犯进行矫正,主要靠这个环节进行保障。它区别于如劳动改造这类带有强制性、惩罚色彩的改造手段,循证矫正遵循罪犯意愿,通过引导罪犯,矫正犯罪思维,以此达到减少犯罪和重新犯罪的目标。

三、循证矫正的特性

1、主体与客体相平等

在过去的矫正理念中,矫正的主体是干警,干警在矫正过程中处于主导、主动的地位,犯人则是从属于主体,处于被动的地位。以前进行矫正,更多的是灌输式、被动式教育,罪犯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高。[④]循证矫正则强调罪犯是矫正过程中的主体,矫正过程中要征询罪犯的意愿,根据罪犯犯因性需求开展各类项目,并明确矫正者以帮助者的角色出现,减少了罪犯的抵触心理,彰显了矫正者和被矫正者平等的属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2、实践与研究相结合

从定义上分析,循既有根据之义,也有循环之意。证既既有证明之义,也有指导之意。循证矫正强调根据罪犯的犯因性需求,制定矫正方案。通过数据库的建立,循证矫正成功案例中的最佳证据。在矫正过程中,对证据进行检验、评估、归纳。循证矫正既是应用理论的过程,也是提炼理论的过程;既是实践检验的过程,也是指导实践的过程。在循证矫正的过程中通过实践与研究相结合,循环反复不断充实完善有利于矫正的新证据。

3、动态与静态相结合

循证矫正强调对犯人的矫正遵循现有最佳证据,而非一般性证据。在对罪犯进行矫正过程中,首先要进行静态数据分析,即结合罪犯的犯罪构成(罪名、刑期、犯罪手段、犯罪史)、性格、兴趣等;又要结合罪犯的心理测量结果,狱内突出事件(法律事件、情感事件、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进行动态评估,从而确保选择证据的最佳性和使用证据时效性。

四、循证矫正实践的设想

1、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循证矫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多学科,需要相应的人才和技术作为支撑。在开展矫正工作实践中,队伍专业化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专业化队伍建设的途径主要包括:一是挖掘本单位的具备矫正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并重点进行培养,如通过高校培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知识技能;加强与兄弟单位交流丰富矫正工作经验,提升实践技能。二是借助外界力量,向社会购买服务。结合单位实际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性强的部门加强合作交流;向社会专业团体和专家学者购买服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矫正绩效。

2、证据数据库建设

证据的收集和建立是循证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和基础。取得证据的途径:一是搜集国内外理论研究文献,分析提炼矫正案例中的有效证据。但是要注意外来理论在实践应用过程中,本土化适应问题,盲目的、功利性的证据使用对矫正对象来说大多是无效的,有时候甚至是违法的、有害的;第二种是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本单位的证据数据库。如通过监狱每年开展的个案分析、教育能手等活动中,对优秀成功案例中证据的提炼和归纳;鼓励一线基层干警,将改造罪犯的经验和心得理论化、系统化,从中汲取提炼有效证据,丰富证据数据库,从而更好的用于指导实践。

3、领导机制的建立

循证矫正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要求高、难度大的尝试。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需要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以江苏省浦口监狱为例,浦口监狱于2012年11月开始在全监开展循证矫正工作系统性应用性研究与实践活动。在组织管理方面,监狱成立了循证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总体方案的制定、指导、协调、督促等),循证矫正工作办公室(职责为矫正方案的落实、考核、总结、宣传等),循证矫正项目实施工作组(设在监区,职责为矫正方案的实践和终效评估,证据的归纳、报审、调研等)。领导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是矫正工作开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它对循证矫正工作的整体推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圳监狱作为屹立在特区土地上的一所监狱,以改造服刑人员、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己任;以打造特区监狱品牌,建设中国一流监狱为愿景。愿景的实现,不仅仅需要硬件的改造和升级,同时也需要软实力的加强和提升。矫正理论的创新和实践,则是提升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秉承“敢想敢干敢于天下先”的特区精神,通过研究践行全新理论制度,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为监狱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为愿景的实现注入新的动力。


[①]胡配军:《监狱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循证矫正解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②]张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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