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管教民警表扬罪犯是对罪犯良好的思想行为给以好的评价和赞美。有的管教民警认为表扬罪犯只不过是给罪犯戴戴“高帽”,反正“油多不坏菜”,好话多说点不会错。其实,并不尽然。只有恰当而准确的表扬才能使罪犯明确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激起罪犯的进取心和荣誉感,使其他罪犯产生一种羡慕、向往好的方面的心理。相反,那些信口开河的随心所欲的表扬,有时不但起不到激励罪犯改造的作用,反而让我们管教民警威信下降。笔者在从事多年基层管教工作中发现有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总是善于根据罪犯的不同特点,运用不同的表扬方式,力求取得最佳的效果。他们常常是这样做的:
一、避免成见,实事求是。所谓“成见”,是指管教民警在以往的工作中,对罪犯所产生的一种固定不变的看法,即坚持以“老眼眶”看待人。这种成见,往往影响管教民警实事求是地对待罪犯,表扬罪犯。而管教民警对罪犯的表扬,关键的是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绝不能掺杂着管教民警个人的好恶感情。管教民警应有太阳一样光明磊落的胸怀,把自己的光和热传送到每一个罪犯身上。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的罪犯,千万不能抱有成见,要随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要随时给以表扬。只有这样,罪犯才能感到管教民警是公平的,是一视同仁的,从而引导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使表扬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作用。
二、调整心理平衡,促进罪犯和谐共处。心理平衡是人与人之间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体现团结互助的一种必要心理因素。表扬一些罪犯,必然要影响其他罪犯的心理平衡,如果表扬不当就会产生很大的消极作用,会使受表扬的罪犯受到打击,没有被表扬的罪犯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从而达不到表扬的目的。因此,管教民警在表扬时要注意照顾多数罪犯的情绪,注意表扬方法,不能让罪犯感到管教民警把功劳、成绩都归于某一个或几个罪犯,并使受表扬的罪犯也能正确认识到自己作为集体一员的意义,感到自己受到了尊重和信任,而不是被歧视和压制。
三、利用集体舆论,树立良好风气。集体舆论对罪犯的影响往往比管教民警个人力量要大的多,也有效得多,所以树立一个良好的改造风气十分重要。在有的监区新人新事不但得不到鼓励、赞美,反而遭到打击和孤立,管教民警的表扬也只能是让受表扬者处境更为难堪,这就是一个风气问题。一个好的风气形成,是需要管教民警做多方面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的。如,有的罪犯做好事,非但得不到其他罪犯的赞扬,反而遭到讽刺打击。这时富有管教经验的民警不是自己出面表扬一下做好事的罪犯,而是利用晚学习时间让罪犯展开讨论,分清是非,把舆论的中心引导到正确的方面上来,使做好事的罪犯得到舆论的赞扬,以便形成新人新事人人夸,不良倾向人人抓的良好风气。
四、抓准时机进行表扬。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要让每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同样,作为一名管教工作者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每一名罪犯身上的闪光点,了解他们的每一点细微的进步,对他们及时适度地予以表扬,这样的表扬往往促进罪犯思想转化、走向正道的催化剂。如果管教民警缺乏对罪犯的了解和理解,不能及时地准确地进行表扬,那么对刚刚有改造进步的罪犯无疑是一个无声的打击。而如果表扬的时机抓得不准也会使一些处于自负、骄傲心理状态的罪犯自以为是,这种盲目的表扬反而会“棒杀”罪犯。因而,管教民警一定抓准表扬的时机,要明确表扬并不是一种教育过程的结束,而是一种教育过程的新起点,不要为表扬而表扬,应预想到表扬的客观效果。笔者记得2003年5月所管的监区毛织来料加工刚刚步入正轨,下属一名分监区领导发现六名比较落后的罪犯当月完成劳动任务一跃排在分监区的前十名,这个消息他简直不敢相信,后来他暗中调查摸底,确认这六名罪犯并没有搞假,于是该分监区领导捕捉有利时机,在一个周末讲评会上给六名罪犯表扬,同时提议开展劳动竞赛,并鼓动分监区罪犯向他们学习。由于表扬得当,分监区罪犯形成你追我赶的劳动氛围,当年分监区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劳动任务。
五、进行理论升华,提高思想境界。有的罪犯在改造中做了一些好事或取得一点成绩,但他们自己却不一定清楚地认识其重要意义。这时管教民警的表扬就不应该就事论事,只停留在事件的本身,而应进行理论分析,使其上升到一定的思想高度,让每个罪犯通过这一件件小事窥见一颗颗美好的心灵。这种表扬,可以帮助罪犯认识自身存在的价值,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例如,我国部分地区受到自然灾害后,有的罪犯主动捐款,将自己的零花钱捐给国家抗震救灾,虽然捐款数额不多,也许是微不足道,但罪犯的这种集体主义精神,我们就应该看到他有积极向上的心灵,就应该给以表扬。并通过监狱小报或内网给以宣传报道,弘扬这种精神。
总之,管教民警对罪犯的表扬不可随心所欲,要学会表扬的方法,讲究表扬的效果。使表扬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作用。
(贵港监狱 蓝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