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正现状和创新之浅谈

时间:2013-10-28信息来源:青海省柴达木监狱作者:

 

内容摘要:罪犯心理矫治是监狱教育改造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罪犯心理矫治是全面提高改造质量的需要,是吸收国外监狱先进经验与技术的需要,是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罪犯心理矫治是新时期的一项新工作,要开展此项工作就得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心理矫治 创新 循证矫正

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罪犯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一、目前监狱矫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开展罪犯心理矫治的困难比较大。通过调查了解到,所有被调查的对象都希望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开展起来,而且想开展好,但是在实际工作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缺乏专业人才。罪犯心理矫治是一项专业很强的工作,虽然国家已经花大量培养了一批心理咨询师,但这还远远不能满足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需要。

2.缺乏可操作性。在我省开展了心理矫治工作的监狱,他们也是各自按照各自的思路去开展工作,从全省范围来看,整体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操作标准或规范。

3.缺乏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在监狱内,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工作期间,其它部门的配合工作很难跟上,导致心理矫治工作不能规范进行。

4.缺乏心理矫治的契合点。在进行罪犯心理矫治的过程中,矫治机关想为罪犯提供心理上的帮助,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需要心理上的帮助,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去得到帮助,这两者之间难以找到一个契合点,都处于一种“一厢情愿”的状态。

二、罪犯矫治工作的创新理念――循证矫正

从上述介绍的现状可以看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改造当中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出来,近年来,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教育的内容、过程、方法等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成绩,然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文化、思想、价值观的多元碰撞,会使社会成员对价值观念的思考和选择更加多维,不当的价值观成为了犯罪的一大原因,而矫正犯罪人的思想、观念也成为了监狱教育改造的一大难点,为扭转提升罪犯的价值观,夯实无形的社会精神持续基础,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应该致力于探索新的教育改造模式。循证矫正,本意是“基于证据的矫正”,其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强调罪犯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把研究者的科研成果与矫正工作者的矫正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矫正实践的效益最大化。循证矫正是现代科学精神对矫正实践领域的渗透,为罪犯改造工作带来了一场方法论革命。

(一)、循证心理治疗的内容

1,研究者的最佳证据

最佳证据是循证实践中所遵循的证据,要判断一个证据是不是最佳证据应主要考虑下列问题:1)研究方法是否“科学”;2)研究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3)研究是否可以作为指南、原则来指导实践;4)研究是否可以向临床实践情境推广或迁移;5)研究是否在有限的研究证据基础上得出结论;6)是否适用于特定人群。

2、治疗者的专业技能

3、罪犯的人格、文化与偏好

(二)罪犯心理循证矫正实践的原则

1、风险需要精确评估的原则

对于罪犯心理矫正来说,安排罪犯到相应安全水平的监狱以及根据监狱调整和逃脱情况进行合理安置是目前主要的分类方法。罪犯评估是矫正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责。通过与罪犯日常交往和观察而非正式地收集案件信息与运用一定的工具所进行的正式的评估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2、内在强化动机原则

矫治人员应以敏锐和建设性的人际方式与罪犯交往,以强化罪犯改正的内在动机。使行为的改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行为,而且为了促进持续的改正,就需要一定的内在动机,改正发生的可能性会受到人际交往的强烈影响。比如与矫治人员咨询谈话,可以通过励志性的访谈予以解决。所谓励志性访谈是一种帮助克服行为改正矛盾心理的谈话方式与方法。

3、目标干预原则

(1)、需要原则

解决罪犯最重要的犯因需求,罪犯会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其中有的需要与其犯罪行为有直接关联,这些需求主要包括:犯罪人格;反社会态度、价值观和信仰;自我控制力低;犯罪同伙‘物质滥用和家庭破裂。在对罪犯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可以优先考虑这些犯因需要,以便于对罪犯提供的矫正服务集中于其最重要的犯因需求。

(2)、因人施教原则

因人施教原则要求我们在给犯人提供矫正服务时,充分考虑其个性特征,这些个性特征一般有:文化背景、性别、动机等等,这些因素影响着罪犯不同处遇的反应,因人施教原则还要求提供给罪犯的处遇措施是经过证明有效的,而对罪犯提供适当的矫正对策,意味着要根据这些个体因素来选择矫正服务措施。

4、运用认知行为提供技能培训原则

5、增强正面强化原则。证据表明,如果应用奖励方式来强化正面行为,在服刑改造过程中采用正面的奖励方法而不是“棍棒”方法的话,罪犯改变行为的能力会更强,并能够维持更长时间的学习行为,但增强正面强化,不应通过对消极的、不可接受的行为作出快速、确定和真正的干预来实现。

(三)、心理学循证治疗的实际操作过程

1、根据表现,通过观察、问卷、量表、访谈等技术手段,尽可能全面的收集信息,并以“疑问句”的形式提出问题。

2、利用调查到的数据库里的资料,针对问题初步形成干预措施。

3、注意并总结罪犯人文、文化、偏好、性格等个性特征。

4、结合个性特征与共性特征制定适合个体的个案治疗方案

5、总结整个综合过程,形成文字材料。实践完成后,要进行即时的总结。实践者应反思实践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步骤与干预措施,针对具体问题的解决程度,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次相似的实践找寻更好的应对方式.

三、影响监狱正确实施循证矫正实践的关键

(一)组织文化与优先权。监狱有等级之分,监狱看守有相当的权力与责任。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多样化的关押人口,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服务,如食物和住处,确保员工和罪犯的安全以及落实让监狱平稳运行的众多政策。

(二)矫治人员的补充和培训问题。它是有效矫正的基础。为更好地进行循证实践,要注重矫治人员的补充和培训,并且为适应监狱内收押人员的性别、文化差异,矫治人员要多样化,以适应关押人员多变的特点。

(三)成功的监狱实践。将监狱干预和社区矫正集中考虑被看作是一种连续性的矫正规划。在这种方式下,在监狱启动的矫正项目可以延伸或扩展到释放期。同样,规划的连续性必须使用一个共同的规划模型或相似的模型。循证实践表明,在监狱和社区矫正中相似的评估和规划方法都有效,那么简单的建立在便利基础上的其他方法就是无效和无用的。例如,一个罪犯对监狱中基于技术的矫正项目有良好的反应,那么在社区或刑满释放后的匿名戒酒项目就不足以保持其清醒和不犯罪。

(四)矫正实践的应用。关键要做到测试和实用之间的平衡。太多的时间花在测试上(即艰苦或漫长的刑期)或过少时间花在证据上,这都不利于一致地实施循证实践。

(五)预期目标和结果。循证实践知识转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目标和结果预期要与不同监狱相适应。据此,机构内事故、越狱、帮派组织、分类过程中安全级别过高或过低的分类以及矫正项目不相适应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罪犯的能力、监狱分类和矫正项目都是解决这些问题和使监狱更安全的潜在组成部分。

(六)与社区矫正的整合。为罪犯安全返回社区做好准备是对监狱的一个重要预期。进一步说,重返社区的罪犯数量意义重大,并且善后照管提高了重返社区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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