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传统语境下监狱制度文化的局限性阻碍监狱发展的进程。“首要标准”的提出赋予监狱制度文化概念以新的涵义。从监狱制度文化内涵看来,其价值观更着重于对服刑罪犯的矫正,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从监狱制度文化外延看来,其范围也应有所扩展和调整:将基本层面应作为为监狱制度文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应重视对外向制度文化的建设,并积极调整、完善内部制度文化。
【关键词】首要标准 监狱制度文化 新概念
一、传统语境下监狱制度文化概念及其局限分析
作为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连接环节和整体反映,在调整和规范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是文化的集中体现。其基本含义是组织化的群体依照对共同价值观的文化认同,并遵循着制度规范而共同行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人们内心的心理原则、价值取向、理念追求、道德标准和利益调整等的观念体系。然而在传统语境下,监狱制度文化的概念不仅从概念的内涵上还是在外延上都存在局限,主要是指对罪犯进行惩罚为核心,保障监区安全为主要目标,对罪犯进行消极隔离、羁押为制度主要内容而形成的观念体系和以刚性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监区规章制度为外在表现形式的规则层面和监区秩序。对监狱制度文化的如此认识不仅难以提高监狱对罪犯的改造质量,而且严重阻碍了监狱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长期以来在刑事法治领域受刑事古典学派观点的影响较深。
(一)刑事古典学派主要思想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意志,实施犯罪是是行为人对法律故意违反的自愿选择结果。为实现公正地适用法律,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效果,古典学派着重从犯罪行为着手,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分析并以刑罚惩罚,最终实现“规诫他人不重蹈覆辙”的一般预防目的以及“阻止犯罪再重新侵害公民”的特殊预防的特殊预防目的。
(二)传统监狱制度文化的内涵和外延
在逻辑学的学术范围内,概念的逻辑结构分为“内涵”与“外延”。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本质特有的属性的总和。外延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的数量或范围。监狱制度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别表现为制度内涵和制度形式。制度内涵是指监狱制度文化的实质内容,即隐含在监狱制度形式之中的能够彰显监狱制度的精神实质,它是制度文化的内核。制度形式是指监狱制定的具体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它是监狱制度文化的载体,也是监狱制度文化的基础。在刑事古典学派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传统监狱制度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别表现为:
1.传统监狱制度文化的内涵
监狱制度文化将文化与制度统一起来,当监狱制度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反映出文化的价值、精神、理念;而当监狱文化体现为一定的规则时,它必然采取制度、法律或规章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不体现一定文化价值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没有制度形式的文化也是不可能存在的。监狱制度文化属于主观价值范畴,其内涵就是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传统的监狱制度文化内涵体现的价值观着重点在于对罪犯的报应,在监狱行刑中更多表现对服刑罪犯权利的剥夺以及对罪犯的惩罚,确保监管安全成为监狱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对罪犯实行劳动改造中,重视劳动的经济效益,忽视提高他们的劳动、职业技能;行刑社会化程度很低,影响对罪犯教育、改造之功效。相应地,对罪犯服刑表现考核的主要标准就是在监狱中劳动量与效益,甚至把不要求或很少要求会见亲属作为表现良好的指标之一。
2.传统的监狱制度文化外延
从理论上讲,监狱制度文化的外延是三个层面构成的:一是是由理性设计和建构的监狱制度文化的高级层面:二是包括监狱机构、相关部门、设施等的实施机制层面;三是传统、习惯、经验与知识积累形成的制度文化的基本层面。
监狱制度文化的高级层面则是一个有意的、有目的的理性设计和建构的制度层面,反映着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经法律制度确认的罪犯劳动改造、狱政管理、刑罚执行等正式制度层面。这些制度往往带有强制性义务、是国家为实现对监禁刑行刑目的而设计的。
监狱实施机制层面是结合高级层面而设置的相关机构与设施。监狱相关部门与设施是监狱为了有效实现其目标而建立的内部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对监狱的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我国监狱制度文化的基本层面是一个自生自发的规范层面,反映着监狱警察和服刑罪犯的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监狱制度基本层面是非正式结构和非正式制度表现出的文化,又称“潜规则”,包括顺向和逆向两类,前者指良性的与正式制度文化相容的非正式制度文化,后者指不良的与正式制度文化不相容的非正式制度文化。
在监狱行刑的核心停留在对罪犯进行报复的理念时,我国监狱制度文化的外延仅局限于高级层面和机制层面,重视对高级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建设,忽略了基本层面。
在高级层面建设方面,我国历来重视监狱规章制度的制定。一般情况下,一旦中央或上级监狱机关有相关的政策、法律,监狱机关都要认真组织学习,然后根据本监狱的具体情况,制定规章制度以更好落实政策和法律。 ’
在机制层面建设方面,也是监狱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新中国设立监狱以来就在其内部设置了不同的职能机构,成立初期有5个职能机构:政工股(负责干部学习管理)、狱政管理股(负责罪犯管理教育)、生产股(负责生产经济的计划、统计)、供销股(负责销售及物资采购)、财务股(负责财务管理),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内部机构逐渐完善,到1989年,机构增加到12个,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狱政科、教育科、生产科、财务科、组干科、宣教科、劳资科、供销科、考核科、派出所;发展至今,监狱内部共有25个职能机构,包括其中罪犯监管改造的科室有狱政、狱侦、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生活卫生装备、特警队6个职能科室,警察职工的管理职能部门:人事警务科、宣教科、团委、老干科、警务督查大队、工会、纪委监察室7个职能科室;财务生产职能科室有:财务科、财务投资部2个职能科室;后勤保障职能科室:安全环保科、计划基建科、办公室、基层管理一部、基层管理二部、科技信息科、综合部、审计科、劳动工资科、生产技术部10个科室。
相较高级层面和机制层面的建设,基本层面的建设明显受到冷遇。可以这么说,基本层面的问题只停留在理论研究的阶段,始于对亚文化的研究而引申出监狱亚文化。而在监狱运行中却几乎尚未启动。这样监狱制度的高级层面内涵往往未被服刑罪犯心理接受,仅仅体现为法律、法规或监狱管理规范,至多只能是监狱管理者的“文化”,对服刑罪犯只是外在的约束;监狱实施机制层面更多体现为一种实现外在强制力的机构。
(三)传统监狱制度文化概念对监狱行刑效果产生的弊端
1.突出监管安全,忽略教育改造
传统监狱制度文化范畴下,监管安全成为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相应地在监狱考评体系中监狱安全成为其它指标无法相比的重要因素。监狱安全不仅是衡量罪犯改造的重要指标,也是考量监狱警察业绩的首要标准。
诚然,监狱安全是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监狱其它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但是并非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全部。正如美国的尤金.米勒教授所指出的“把安全防范放在首位肯定是没错的。但当安全防范措施变成一种实质上代替监狱管理的其它方面的主要作用时,这座监狱与其说是一种矫正机构,还不如说是一种关人的仓库”。⑴过分强调监管安全,忽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只能使监狱变成了“关人仓库”。
2.采用企业管理方式管理监狱,严重影响监狱执行刑罚职能的发挥
在传统制度文化范畴下,对监狱管理采用企业管理之方式,也就是e="text-indent:2em;"> 19世纪前的刑事古典学派注重考察的是犯罪行为,强调客观之罪,注重报应之刑,忽略对犯罪人的研究。受此学派思想的影响,监狱还只是惩罚赎罪的场所,监狱通过监禁犯人,剥夺其人身自由作为达到惩罚罪犯,满足原人类原始的复仇本能之功效。然而社会犯罪数量并未因此而有所减少,而且累犯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19世纪后,刑事近代学派兴起,该学派强调主观之罪,重视对犯罪人的研究,教育刑理论应运而生。教育刑理论认为,人的可塑性很大,在一定的环境中可以为善,也可作恶。因此,主张用教育力量扩大、巩固其为善方面,缩小、防止其作恶方面。对于违法犯罪者来说,须加强教育矫正的力度,使其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并防止再犯。近代学派看到了单纯的对罪犯进行惩罚报应无法真正的控制犯罪,论证了单纯监禁刑的弊端,提出只有对罪犯进行教育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防卫社会。“首要标准”的核心在于通过对罪犯的改造和教育,不仅使罪犯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且在改造过程中,通过行刑社会化措施,使罪犯在服刑期满后,能很快适应社会;通过接受心理疏导,逐渐形成适应社会的心理素质;通过技能教育,使罪犯服刑期满后,具备在社会中谋生的能力。这样从根本上控制服刑罪犯的再犯率,符合刑罚理念向注重犯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防卫的发展方向。
(四)“首要标准”的提出为监狱制度文化建设指明了具体的方向――“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监禁刑历史上,监禁刑的定位分别出现了惩罚刑、教诲刑、改造刑和矫正刑,相应地衡量监管工作的标准亦有很多。如狱内罪犯遵纪守法的情况、罪犯劳动产出量、罪犯脱逃率、社会对监狱的评价等都可以成为衡量监管工作的标准。时值我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监狱体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监狱朝着什么样方向发展,衡量监狱工作的重要标准应该是什么已经成为一个重大问题。“首要标准”的提出,强调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重申了“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发展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狱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监狱的发展方向,对基层监狱工作实践具有强烈的约束和指引作用。
“首要标准”的提出,明确了监管工作与重新犯罪之间的联动关系,指出监管改造工作不能再停留于监狱的安全与秩序层面,应该考虑到改造罪犯的根本目的是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合格的公民。这一标准应在在监管改造工作中通盘考虑,既要确保监狱的安全,又要在对罪犯的施教过程中,结合他们将来出狱后可能遇到的各种困境(包括心理、思想、谋生技能等方面),提前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监狱工作方向的改变将重新界定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也为监狱文化建设指明方向,并赋予监狱制度文化新的涵义。
三、“首要标准”充实了监狱制度文化的概念
在首要标准语境下,监狱制度文化概念应明确为:监狱在长期的对服刑罪犯监管改造过程中形成的以监狱制度规范体系为依存,包括领导体制、组织机构、监管制度等核心内容,围绕着将服刑罪犯教育改造为健全的社会人为宗旨的观念体系和服刑罪犯接受改造的态度、观念的总和。概念的充实必然使其内涵和外延新的元素。
(一)拓宽了监狱制度文化的内涵
1.首要标准语境下,监狱制度文化内涵
①监狱制度文化内涵本位的转变。随着首要标准的提出,监狱行刑目标的转移,监狱制度文化内涵体现的价值观更着重于对服刑罪犯的矫正,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指导监狱工作的基本思想也就有了改变:监狱工作的对象是人,他们犯了罪,受到刑罚的惩罚,监狱对他们的监管、改造和教育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服刑罪犯作为人的资格和特性并未因此而丧失,监狱的矫正教育要符合满足人的特性发展需要。监狱行刑工作不再仅以长期羁押或者确保罪犯羁押安全为重点,相应地监狱制度文化更多体现人文关怀的价值,注重对人性的尊重。在此内涵范畴下,监狱工作无论是行刑,还是对罪犯的教育矫正,亦或是对罪犯的学习、劳动、习艺、日常生活管理,都应体现出入文关怀和对人的基本价值的实现。从权衡尊重罪犯人格和刑??改造的标准,充分考虑罪犯未来回归社会后,??制度,调动和发挥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展。
②监狱制度文化内涵的转变具体体现在:
首先,在监狱制度文??犯在监狱服刑期满后总将回归社会,成为社会??他们不论从思想观念上、行为习惯甚至是生存??被社会所接受。
其次,对服刑罪犯的教育具有针对性。不??要纠正弊病各异。监狱在对他们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况开展工作,进行有实效的法律规范、思??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罪犯教育style="text-indent:2em;"> 最后,对服刑罪犯的劳动要注重他们谋生能力的培养。这是服刑??件,为罪犯提供更多的劳动习艺岗位,教会罪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谋生本领,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以实现控制和降低刑释??行刑历史看来,监狱惩罚的负面效果是显而易??权利的剥夺,同时也要对罪犯进行教育、矫正,帮助他们在刑满释放后顺利回归社会,不致再实施犯罪行为。这里需要厘清??的矫正之间的关系。前者是最为基本价值内涵,是实现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在前者??标准”语境下新增加的监狱制度文化价值内涵??度文化的外延
“首要标准”的提出使制度文化的外延> 1.基本层面成为监狱制度文化必不可少的组??致,这是实现制度文化功能的关键。
传统的监狱环境与正常社会环境相去甚远,监狱作为一种全控机构是按照一??目前全国各地监狱正积极努力尝试行刑社??生存。这一局面难以在短时期改变,罪犯处于??由丧失。在这样的处境下,容易滋生逆向文化??生活中的一些内部规则以及对监狱监管和??语、纹身、同性恋等,其往往以罪犯特有的“??要内容。
从我国监狱的情况看来,监狱制度文化逆向??一种文化现象,没有明确的规范体系,远不能??是较为明显的:被监狱化了的罪犯接受了??产生了一种对社会主导价值和监狱当局正式制p;
“首要标准”的提出使监狱文化基本层面成为监狱制度文化外延的重要组成??向非正式制度文化向顺向非正式制度文化发展??内化为罪犯的主观精神,从而达到制度文化建设的较高境界,为监狱文化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奠定基础。??矫正制度,注重心理矫治:一是要帮助罪??同一罪犯在不同的改造阶段也有不同的心理特??类,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消除焦虑、抑郁、悲??绪的方法或技巧。二是要引导罪犯正确自??平衡心理等,遇事不能冷静思考。三是要提高??重新适应社会的基础,要让他们学会建立和维??突关系,使他们在面临各类应激刺激时,??自我调节的能力。
2.调整和充实监狱制度文化的外延。??两种形态:外向制度文化和内向制度文化。前者指监狱与服刑罪犯家属、司法机关、社区、志愿者等??实现行刑目的而设计的监管与改造方面的的制??制度文化的建设。从我国监狱文化建设实??制度文化建设较为薄弱。一般情况下,我国大??织在业务方面的联系制度仅限于我国法律的规??极措施。首要标准的提出,加强监狱外向xt-indent:2em;"> 一是加强外??律、法规,而且还制定了监狱内部的操作规程??导下的行刑社会化的实现,降低服刑罪犯??度的设计与制定。
二是要搭建平台,加强与当地社会劳动人事部门??介对接会、监内招牌会,组织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进监招聘,签订就业意向书,为更多的刑释人??社会建设。
三是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司法部门、法??形成教育合力,构筑常态化的社会化教育大格??对其的关心和支持,增强其生活自信心。
在重视对外??内部制度文化,强调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努:2em;"> 首先,在内部制度文化建设??期改造质量评估机制及刑释前改造质量评估机??试、人身危险性评估、改造难易度评估等一系??量评估,因人而异制定罪犯个体化教育改??对性与科学性。通过开展罪犯刑释前改造质量??另一方面,可以为社会相关部门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监地无缝对接。
其次,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罪犯考核办法,坚持定量与定??留在指标数据或改造假象上,而应从罪犯思想改造程度、恶习矫正程度、生产技能的培训程度、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知识的知晓程度、适应社会角色的心理准备程度上,研究制定一个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改造质量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调整思想与劳动改造的分值,以解决定量考核对罪犯的外在改造表现有效,对罪犯思想状况的判断束手无策的状况。要建立和完善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个案矫治、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对罪犯心理的调适、干预、矫正功能,提升罪犯心理健康水平。
四、结语
“自有监狱学以来,实际上首先就有了两个重要的分野:是以‘刑’为本位来建立监狱学的框架,还是以‘受刑人’为本位来构筑监狱学的框架。”⑷“首要标准的提出,明确了我国现代监狱是以“受刑人”为本位来构筑监狱。在这样的语境下,作为监狱制度文化来讲,它既要触及服刑罪犯的精神价值,也要触及他们的切身利益,从而降低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在这新的涵义语境下监狱工作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科学谋划和改进监狱工作,牢固树立抓好监管改造、劳动改造与落实首要标准“一盘棋”思想,无论是监狱还是监狱企业,都要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有利于为罪犯回归社会后减少犯罪、重新就业出发,使罪犯从一个“监狱人”向“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外国监狱资料选编(下册)》,北京:群众t:2em;"> ⑵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ent:2em;"> ⑶罪犯群体在监禁生涯中逐渐形成、自觉或不自觉地信奉和遵行,??现象的综合体。
⑷王泰:《改造罪犯――刑罚执行中的人文关怀》,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起点上页。
【作者简介】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丽江监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文章来源】《云南法学》2013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