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劳教制度面临改革,劳教(戒毒)场所的执法环境和执法对象发生重大变化,基层民警作为执法主体,在工作前景、职责权限、角色定位、学习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新的变化和需求,面对新形势,在多重角色定位下,如何构建多层次、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效能,激发队伍活力,成为民警队伍管理改革中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笔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探讨,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
一、当前基层民警思想现状分析
1、工作前景。当前山西省劳教工作已成功转型到强戒工作上,但转型期矛盾叠加产生的困难,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一方面民警对于转型后是归口公安,还是归口监狱,或者从事社区戒毒工作,心存疑虑,对工作前景信心不足;另一方面,当前的管理模式、教育手段、医疗戒治水平、执法能力还远远难适应形势转型新要求,场所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面对新的课题和变化,部分基层民警难免在思想和工作中产生困惑和消极表现。
2、政治思想。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工作提供方向指引和思想保证,是劳教(戒毒)工作的生命线。当前多数民警能够坚定立场,牢记使命,围绕中心,忠诚履职,对于当前开展的各项活动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等比较认同,也看到了活动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对仍然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如形式主义、奢靡之风等现象大多深恶痛绝。
3、工作效能。多数民警坦承,劳教机关的职业地位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毕竟是“铁饭碗”,相比社会上就业困难的现状,大多有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认为会踏实工作,敬业履职,希望职级、职务、职称能有所提升;但也有少数民警认为目前职位、职数的限制影响个人发展进步;认为部分绩效考核指标不科学,需尽快完善。另一方面,长期单调、封闭的工作环境,使许多基层民警感觉身心疲惫、压力大,出现职业倦怠现象,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4、生活待遇。基层民警最看重的应当是经济收入和生活待遇问题,多数民警希望单位能尽可能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如当前因物价上涨因素工资待遇偏低、文化生活贫乏、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实、子女上学就业困难等,待遇低与工作累的矛盾纠结使部分民警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当前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劳教(戒毒)场所根据民警需求,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引入晋升激励、荣誉激励、物质激励等手段,极大地调动了民警斗志,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不可否认,受内在需求、任务变化、部门差异等动态因素影响,当前激励机制中仍存在着不足之处,需引起重视。
1、物质激励手段薄弱。首先,公务员工资规范之后,民警物质方面奖励匮乏,而当前民警对物质利益的期望值明显大于其它利益需求。其次,现行的薪酬制度不能很好地反映民警工作业绩、劳动付出与实际才能,不能有效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水平高低一个样、能力大小一个样”的问题,难以通过工资体现激励机制。第三,由于物价上涨等政策因素,虽然经过几次加薪,但配偶是下岗工人或家属的民警家庭,其收入仍然偏低。长期的低工资收入导致部分民警心理不平衡,甚至出现索贿受贿、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现象。
2、激励过程中沟通不足。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而在劳教(戒毒)场所往往重视命令的传达,上下级之间,特别是所级领导与基层民警之间往往通过文件、会议的方式沟通交流,而不注重反馈的过程,不了解激励对象的真正需求,这对激励是没有好处的。一方面,当工作生活中一些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时,民警很可能会将牢骚、抱怨和不满情绪带入到工作中,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劳教(戒毒)民警的职业特殊性,如工作时间长、作息不规律、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封闭等,经常造成疲劳、睡眠不足,难以照顾家庭而导致与亲人关系疏远等,民警的正当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势必会影响到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3、绩效考核的局限性。一是考核方式简单。注重定期考核,忽视平时考核;注重考核单位整体,忽视考核民警个体;注重考核果,忽视考核因;注重考核民警,忽视考核领导……凡此种种不科学的考核方式,导致考核效率不高,不能完全体现奖勤罚懒,致使部分民警产生了绩效考核繁琐,浪费人力、物力等错误认识,不利于全面衡量民警的工作情况和调动积极性。二是考核程序缺乏严谨性。在推行考核的过程中,对民警的奖扣分情况不是很严格,往往是有名无实,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案和量化评价指标,年终考核也多是走过场,不能真正与奖金、评先评优与晋升职务相挂钩,有形式主义之嫌,达不到应有之效。
4、竞争机制的局限性。一是公务员队伍的职业稳定性导致民警缺少竞争压力,队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二是受职位层次、年龄结构、机构规格等限制,民警晋升提拔机会很少,许多优秀民警多年得不到重用和提拔,施展才能的机会和空间受限,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三是薪酬分配的平均主义严重,致使“鞭打快牛”、“能者多劳”的现象突出,交流轮岗开展力度不够,致使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的民警缺乏脱颖而出的机会,而对于工作消极、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导致民警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明显不足。
三、构建科学激励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绩效考评,调动工作积极性。一是完善现行的绩效考评,改变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不科学考评做法,重视和强化日常工作绩效考评,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民警设定不同的考评指标。如一线民警主要考评业绩,在业务工作上评估,考评以定量为主;机关民警则重点考评能力绩效,考评以定性为主和动态式考评相结合。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绩效考评管理软件,简化考评操作、提高考评效益,增强考评的客观性和时效性,提高透明度。三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奖金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将个人绩效和单位绩效与工资管理紧密挂钩,逐步建立起以业绩论“英雄”,以绩效“行赏”的收入分配体制,使“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得到有效根治。四是完善晋级增资机制。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设立“优、良、平、差”四个档次。应该说大部分民警都是勤勤恳恳,尽心尽职的,因此建议加大“优秀”比例,适当扩大晋级增资范围,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晋升一档工资,连续五年评为“良好”的也可晋升一档工资,让更多民警享受晋级增资机制带来的好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激发队伍活力。针对目前民警管理中“铁交椅”和缺乏危机感、活力不足的现状,实行“双向选择”和“轮岗交流”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盘活人才,增强内部活力。多岗位交流锻炼,有助于民警突破工作范围的局限,激发民警不断开拓创新,振奋精神,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自身潜能,找到施展才能的最佳位置;“双向选择”是一把双刃剑,将选兵,兵选将,择优挑选,劣者淘汰,不仅给一般民警增加压力,也使中层民警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从而形成“优者上、劣者下”、“比学习、比才干”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竞争能给队伍带来动力,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是现代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竞争不仅能产生巨大的工作效能,更重要的是能使人才脱颖而出,消除民警的不良认识。建立公平竞争激励机制必须做好两点:一是管理者应当树立起高度的公平意识,充分认识到公平感对于调动个体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作用。在工作安排上、工资、奖金等分配上、工作成绩评价上,以及荣誉、表扬、信任等精神奖励方面,力求做到公平合理,消除凭领导个人好恶来决定的错误观念,使民警产生公平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民警要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念。由于个人感知的片面性、情感的偏向、思想品德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在心理上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过高估计自己的努力和成绩,而低估他人的努力和成绩,出现认识偏差,于是产生不公平感。因此民警必须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的成果,树立奉献精神,克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不良思想观念。
(四)实行从优待警制度,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
1、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基层民警有最基本的物质方面的需要,也有更高层次的情感、荣誉以及自我实现的追求。首先应强化物质激励,在政策范围内尽可能改善民警福利待遇,满足广大民警不断提高的生活需要。此外在当前物质激励薄弱的情况下,要将精神激励作为重要手段,通过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表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方法,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引导民警争当先进,实现自我价值,增强民警的归属意识和自豪感,从而把个人的发展同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