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党委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时间:2013-11-08信息来源:新疆昌吉监狱作者:

 新疆昌吉监狱政委:胡智明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深刻反映了党委建设的内在规律。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关系、处理矛盾、增进团结、统一行动,既是促进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强化集体领导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呢?

一、加强制度建设,监督集体领导行为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随着党建工作内外环境的变化,已有的制度,有些已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些制度过于原则笼统,缺乏操作性;有些规章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修订完善,所以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规定和措施作保障。其次,要强化执行制度的质量,做到“执章必严”,真正“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第三,要严格监督机制,做到“违章必究”。第四,要严格党委内部监督,增强透明度,使监狱党委的决策始终置于上级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增强班子团结,优化集体领导氛围。

第一、必须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党委内部关系,创造团结的氛围。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正副书记与委员的关系;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第二、必须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解决党内矛盾,消除影响团结的各种障碍。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产生不同意见分歧,要提交党委会,通过民主的方法,集思广益,分清是非利弊,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求共识。

第三、必须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委民主生活质量。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有利于党委成员相互监督,有利于规范集体行为,有利于沟通思想、增进感情,有利于消“摩擦”、减“内耗”,形成共识,促进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实践中要防止“四种”倾向:要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的倾向,每个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首先要见人见事,触及思想问题,通过沟通交心,化解矛盾,消除误会;要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倾向,班子每个成员要本着对监狱事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勇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切实解决好“批评难”的问题;要防止“只说大事不说小事”的倾向,在民主生活会上,大事必须讲清楚,小事也要警示到;要防止“只务虚不务实”的倾向,党委成员既要从理性的高度总结集体和个人在领导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又要思考破解问题的办法,把查问题、析原因、解难题作为“关节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反观自省。

三、提升综合素质,增强集体领导能力。

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升党委班子的工作水平,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抓好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教育。党委要把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提升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系统领会和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坚持集体领导的科学方法。其次,要潜心探索贯彻集体领导原则的措施。每个成员要在履行集体领导职责的实践中悉心领悟,运用科学合理的党委议事表决方式,创新思维适合监狱工作特点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集体领导的正确性。再次,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让普通党员和基层组织的意见真实反映到监狱党委中来。第四,“班长”要努力提高把关定向抓大事、统揽全局善集中、作风民主能容人、坚持原则抗干扰、身体力行做表率的能力,用坚强的党性把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性作为自身本领的体现。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监狱党委形成坚强领导核心的思想基础。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集体领导,对监狱党委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推进整体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调动集体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才能确保党委成员意见的集中统一,从而形成党委集体领导的坚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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