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推进教育质量年活动

时间:2013-11-11信息来源: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作者:

 河南省平原监狱大力推进教育质量年活动,切实把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树立正确的教育改造理念,筑牢教育改造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教育改造工作内容,努力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大力提高教育改造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监管改造能力,全面落实教育改造工作保障,充分运用教育、管理、劳动改造手段,发挥心理矫治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年活动取得良好成果,实现监狱持续安全稳定。

一、目标明确,突出重点

(一)建好一个窗口

建立警示教育演讲团,组织在押的部分职务犯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身说法演讲,通过他们反思自己的成长经历,痛悔自己的犯罪行为,警醒来狱开展警示教育的党政机关人员,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进行,提升监狱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监狱工作的能力。

(二)把好两个关口

1、规范入监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落实对新入监罪犯的心理测试,确保测试率达到100%,做好入监评估工作。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入监教育,教育新入监罪犯消除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端正改造态度,适应服刑生活。此外,各监区对经考核合格下队的新入监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入监延伸教育”,进一步巩固入监教育成果。

2、抓好出监教育,总结改造成绩,巩固改造成果。认真落实出监评估工作,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出监教育,侧重解决好罪犯思想认识问题,做好认罪服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政策前途等教育,确保刑释人员守法守规率、法律常识率、道德常识率、脱盲率、取得职业技术技能证书的达到参加培训人数、出监评估率达到规定标准。

(三)搞好三项服务

1、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逐步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各监区对发现的存在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要及时上报至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全狱心理咨询师利用门诊咨询、网络咨询、书信咨询、团体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服务服刑人员心理健康。

在心理健康教育上,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以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论坛、心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年度内组织开展3次以上覆盖全体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率达到100%,提高其自觉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能力。

2、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权。各监区要对监区内服刑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对存在的法律疑问、需要法律咨询的服刑人员及时上报至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对服刑人员存在的法律疑惑及时解答。同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罪犯,监狱将适时联系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帮助服刑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除其改造的后顾之忧,稳定其思想情绪,提高其改造质量。

3、开展对困难服刑人员帮扶工作。在活动期间,由各监区将监区存在的家庭困难、子女入学困难及其他特困服刑人员情况上报至活动办公室。由活动办公室组织进行帮扶,通过家访、警官帮扶、服刑人员帮助等手段,对其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那些家庭确有困难的服刑人员,切实解决他们改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稳定改造情绪,踏实改造。

(四)抓好四项活动

1、邀请百名服刑人员家属来狱开展亲情帮教。活动期间,活动办公室适时开展集体帮教及个别帮教。利用父亲节、母亲节、儿童节、中秋节等特殊节日,邀请服刑人员家属来狱内开展集体帮教活动,通过帮教促进服刑人员家属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督促教育,增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此外,对于在改造中急需家属来狱帮教的,由监区写出申请,经活动办公室批准后可进行个别帮教。

2、积极开展融冰行动,对百名顽危犯、重点犯落实“一人一策”。对确立的顽危犯、重点犯,各监区要积极动员监狱民警,以“融冰”的热情、耐心和勇气,根据顽危犯、重点犯不同的心理、行为特征,因人施教,分类施教,科学施教,细化转化方针,落实“一人一策”方案,针对性地提出教育转化的具体措施,做好顽危犯的教育转化,确保顽危犯、重点犯不发生重大问题。对顽危犯、重点犯转化成功的典型案例,编辑成册,在全狱范围内开展经验交流。

3、开展文化丝雨活动。为陶冶服刑人员情操,提升服刑人员文化欣赏水平,监狱将组织开展“送文化下监区”活动,将文化精髓送到每名服刑人员心中。各监区在活动期间要利用好工间操,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此外,监狱还将于每周思想课时间对全狱服刑人员开展国学教育,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增强民族传统文化认同感,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智慧,让传统文化在监狱生根发芽,让国学文化似丝丝春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帮助服刑人员构建健康人格。开展“读书月”活动,引导非文盲罪犯阅读3―5本内容积极向上的书籍,并写出读书笔记及心得。

4、开展扫盲活动。各监区对监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按规定将文盲罪犯纳入扫盲教育,制定出扫盲教育实施意见和办班计划。对文盲罪犯采取集中脱产办班培训与业余辅导(1+1帮扶)相结合,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教学矛盾。同时,将脱盲的硬性要求与罪犯改造实际要求相结合。通过扫盲教育,使文盲罪犯要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脱盲标准。

(五)做好五项教育

1、对服刑人员开展分类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对服刑人员按长期不接见、老病残犯、精神病犯三种类别科学合理分类。各监区要及时将监区内长期不接见的服刑人员以及被鉴定认定为老病残犯、精神犯服刑人员及时上报至活动办公室,由教育科根据其改造需要,组织开展认罪悔罪教育、法律常识教育、道德教育、信心教育、形势教育、前途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2、开展十八大精神宣传教育,提升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在活动期间,由活动办公室组织,利用监狱小报、狱内新闻、狱内宣传橱窗、黑板报、学习园地等各种载体加强对十八大精神学习的宣传。同时,紧密联系服刑人员改造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授课学习、分组讨论、召开演讲会、写心得体会以及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等措施,分阶段、专题组织服刑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服刑人员真正弄懂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自己犯罪的危害,从而悔罪赎罪,加快改造步伐,争取早日新生。

3、积极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以5月为“中国梦教育月”,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形势教育活动。活动办公室将结合服刑人员的改造实际,以讲座、论坛、演讲、征文等形式向服刑人员深入解读中国梦。各监区要组织服刑人员以监舍为单位,开展中国梦讨论会,督促通讯员、报道员积极向《平原新报》投递征文稿件。

4、深入开展“学雷锋”专项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道德水准。在“教育改造质量年”期间,各监区要认真按照“学雷锋、树新风、促改造”活动方案各阶段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学雷锋教育,让广大服刑人员真正深入学习雷锋精神,了解雷锋精神的文化内涵及学习雷锋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服刑人员的道德水准,以雷锋精神促改造进步。

5、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提升服刑人员技能水平。规范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管理、考核、取证工作,组织开展贴近服刑人员生产、刑释就业的职业技术培训,将职业技能教育面向社会和面向生产有机结合,拓展技能教育空间帮助服刑人员提升劳动技能水平。同时,积极组织余刑3年以下的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在年度组织的三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力争使千名服刑人员获得职业技能证书。

二、七项措施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

(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

一是探索推行监狱领导“四五六”工作法,强化教育转化承包。“四承包”即由监狱领导班子按照承包监区的责任分工,对承包监区实行安全、转化、效益、廉政责任的承包。“五参与”即监狱领导参与监区的犯情排查,参与监区罪犯的个别矫治,参与罪犯减刑假释等内容的监区长办公会,参与监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与监区的绩效考核。“六推进”即推进平安型监区建设,推进法治型到3‰的标准。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调整监狱基本支出标准的通知》(财行[2007]28号)要求,认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教育改造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时间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要求落实,确保教育时间充足。除每晚的课堂化教育外,全面落实“5+1+1”教育改造模式,落实教育日制度,将每周六确定为“罪犯教育日”,对罪犯开展集中的课堂化教学,制定详细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效果。

(六)加大对教育质量年活动的督导力度

由监狱纪委书记牵头,监察室、政治处、教育科组成联合督导组,每旬对各单位教育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七)加大教育质量年活动宣传力度

由教育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编发教育质量年活动专题简报,并利用黑板报、闭路电视、《平原新报》和《平原监狱》等载体宣传报道监狱各监区教育质量年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推广教育质量年好的经验和做法,彰显教育质量年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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