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教育,是针对个体存在的特殊问题,采用直接接触、间接引导等方式帮助其解决问题,对个体进行具体矫正的一种教育方法,他与集体教育、分类教育相对应,共同构成教育的层次体系。由此推之,罪犯个别谈话教育,就是指对罪犯个体采用谈话方式,对其进行具体矫正的一种教育形式。个别谈话教育针对每个罪犯自身的特点,因材施教,能够解决罪犯的大部分问题,从而对端正罪犯思想,增强其服刑意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监狱实践工作中,部分干警由于不得其法,致使在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时收效事倍功半。究其原因,是对个别谈话教育“为什么谈、在哪儿谈、什么时间谈、谈什么、预期什么效果”等诸因素把握不到位造成的。毋庸置疑,个别谈话教育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任何一个小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直接影响教育效果。下面,笔者以自己的工作经历及思考来浅谈下罪犯个别谈话教育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以供同行商榷。
一、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在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前,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信息的搜集。信息的搜集主要通过罪犯来往书信、会见信息反馈、亲情电话监听、查阅罪犯改造日记等方式取得。另外,还可通过与他犯的谈话辅助了解犯情信息,从而确定谈话对象,做到有的放矢。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环节中,应特别注意甄别信息的真伪,分清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对于诈骗类罪犯或故意在犯群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期望得到干警关注的罪犯,要从严关注,严格区分,绝不能使其阴谋得逞。如在某省监狱,凌晨时分一名罪犯以汇报思想要求谈话为由,赚开干警房门,乘其不备将其杀害,企图越狱,后被大门执勤武警识破并将其制服。
(二)谈话地点的选择。人们都有这样的体会,谈话地点的不同,给人的感觉不一样。谈话的地点,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谈话人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谈话者之间的情绪、感情,因而谈话地点的不同就直接影响了谈话的效果。在个别谈话教育时,大部分干警都会将办公室作为谈话地点。由于办公条件的限制,一个分监区往往几个干警合用一间办公室。常常出现的情况是:这边干警在对承包罪犯进行“例行”谈话教育,那边干警在忙别的事情,办公室聚集了好几个人,人员进进出出,纷纷扰扰。如果此时想知道罪犯心里所想,想听听其真心话,身处这样的环境交谈就不太适合。因为罪犯总会感到一定压力和一定程度的束缚,心理得不到放松,其就不大可能会把他真实意思表达出来。“人多时沉默,人少时放开”,这也是人社会活动中心理的一种正常反应。
理想的谈话地点,应该是有采光、通风,透明又相对封闭的空间,可以参考标准心理咨询室的摆设把谈话房间布置的稍微温馨点,但所有的前提之一还是要安全。
(三)谈话时间的把握。也即“什么时间谈”。笔者认为谈话时间应该选择在生活区为最佳,在生产区劳动改造开始前(或收工前)为其次,在劳动改造过程中谈话为最下。道理很简单,罪犯在生活区时,没有劳动压力,身心相对放松,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谈话;在出工劳动前,因改造任务还未分配,不至其有紧张感;在收工前,大部分罪犯已完成了当天定额任务,较为轻松,愿意在劳动之余与人谈话;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由于罪犯全身心投入改造,紧张感剧增,甚至有怕因完不成任务而受处分的心态,导致在谈话教育时不能完全放开,环左右而言他,无法集中精力完全进入状态。
二、谈话中的要点把握
1、情感引导,拉近距离
“感人心者,莫先于情”。在谈话教育过程中的被谈话对象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憎的人。要想在教育中达到预期的目标,就离不开情感教育因素的作用。一般来说,对于身着警服、头顶警徽的监狱人民警察,罪犯都会下意识地存有戒备和疏远心理,所以在一开始谈话时,切忌直接切入主题,应该用感情作为铺垫。较好的开场方式,应该是先对罪犯嘘寒问暖,询问近段改造情况,慢慢拉近距离,伺机再切到主题。也可以通过调查或询问他犯,推断出谈话对象的兴趣所在或引以为毫之处,以此作为切入点。因为这些话题都会在对方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产生知音感,从而愿意向你倾吐自己的心声。话匣子一打开,陌生感就会逐渐消弭,等罪犯慢慢抛下防备,身心放松下来的时候,不动声色娓娓将话题切入到谈话重点。
2、察言观色,切中要害
心理学家发现,人类至少有六种与生俱来的原始面部表情:喜悦、悲伤、厌恶、愤怒,惊讶,恐惧。辨认表情的诀窍,在于分析脸部的几个重要线条:嘴角(上扬或下垂),嘴型(张开或紧闭),眉毛(上扬或下垂),眼角(上扬或下垮),眼睛(睁大或微眯),以及额头(眉毛上扬到额间有横纹,眉头紧簇则眉间有直纹)。之所以要区别这些情绪,是因为某些脸部区域对辨认某些情绪特别重要。例如,以悲伤与恐惧而言,眉毛及额头就特别重要;而厌恶与喜悦的情绪则以嘴巴的表情最有意义。在实践中,通过察言观色,及时辨明罪犯谈话过程中的情绪变化,能够明显感到罪犯的惶恐,便于一针见血地切中谈话要害,罪犯往往在慌乱之余没有过多思考,就将心中所思所想和盘托出;另一方面,如发现罪犯有明显抵触情绪或引起其愤怒、厌恶时,应立即停止谈话,避免进一步干犯矛盾激化。如罪犯赵某(20岁,盗窃罪,三年有期徒刑)刚刚下队因适应不了监狱改造生活,思家心切,偷偷托外协工人向亲属捎传信息,后被他犯检举揭发。承包干警在找赵犯谈话时,明显感觉其在办公室门口喊报告时声音发颤,进来后双手不停抖动,这都是因恐惧诱发的基本肢体反应,干警在观察到这一细节后,不动声色,先是问其近段改造及家庭情况,后在该犯无防备的情况下直接抛出其违规问题,赵犯心中胆怯,来不及编造谎言,直接将事情原原本本讲了出来,后在干警的批评帮扶教育下,渐渐适应改造生活。
3、申明厉害,政策攻心
这一环节主要对违规(有违规苗头)罪犯和新收监罪犯谈话教育时使用。狱内违规是罪犯改造过程中极易发生的事情,因为许多罪犯不了解相关制度或对制度没有敬畏感,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个时候就要对其讲清政策,申明厉害,杜绝其继续这样下去。尤其是现在讨论修订的破坏监管秩序罪,则更应作为重点向其介绍;从近几年收押罪犯情况分析,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在加剧,许多都是未出校门便进了牢门。大部分罪犯在剖析自身犯罪根源时,通常都会说由于自己不懂法才犯了罪,甚至在一些落后山区一些犯罪行为在当地人看来却并不认为是触犯了刑法,只是单纯地认为是帮人忙。例如我国《刑法》规定: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在现实中,有些人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认为自己只是帮了熟人或亲戚的忙,让被拐卖妇女或儿童在自己家躲了几天,自己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利益,结果被法院认定为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觉得自己冤屈,入狱后想不通,片面认为是国家立法的问题。遇到此类情况时,也同样要申明厉害,政策攻心,矫正罪犯改造观。
4、情理动人,公私救助
利用情理动人和生活关怀等感化手段来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是至关重要的。罪犯在服刑中往往会由于家庭变故或本身生活中遇到问题而产生情绪波动或心理抑郁进而影响改造。对于这样的罪犯不需要大量的说教,空洞的说教可能反而令他更加抑郁,所以最好采用情理动之、提供公私救助的方式对其进行感化教育,这时几句关心,同情的话语可能更让他容易接受,提供一些制度允许下的力所能及的帮助会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如罪犯霍某(35岁,盗窃罪,10年),入狱后一直情绪低落,不与他犯接触,经常喃喃自语,偷偷暗自流泪,干警经过几次谈话教育后明显感觉该犯有自闭、抵触情绪,效果并不明显。后来通过与当地村委会联系,获知该犯妻子身患重病,家中儿子已经辍学,干警敏感地意识到这是该犯因放心不下家里亲属而造成的思想压力。经向监区领导和教育改造科汇报后,提出了解决方案。一是监区发动干警、罪犯为其爱心捐款;二是由教育改造科牵头赶往其家里进行慰问,并将其孩子安置到太阳村上学。当霍犯看到家访和孩子在太阳村快乐上学的视频时,该犯痛哭流涕,发誓要好好改造,对得起政府干部。从此以后,该犯像换了个人一样,在劳动改造中不怕苦累,经常找干部汇报思想,最终获得了减刑奖励,变成了从落后到先进的典型。
三、谈话后的反馈及后期处理
现在个别教育谈话,书面要求记录要体现三句话,即“为什么谈、谈的啥、啥效果”。笔者以为谈话教育后的效果往往不是当时就能体现出来的,即使当时能体现出来,也可能是个表象,有蒙蔽干警的嫌疑。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在谈话教育开始前,对于谈话者来说,心里都有一个期望值,即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