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监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经过认真学习和反复思考,感触良多,想跟大家分享3点体会:
第一,为什么把自己比喻为一名“考生”。
今年7月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去到革命圣地西柏坡调研时郑重表示:“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习总书记的话让我深思,我认为,梧州监狱从扎根了58年的大山,搬迁到广西的东大门,“下山进城,二次创业”,又何尝不是“进城赶考”呢?
第二,我们现在只是一名合格的“考生”。
我是从事刑罚执行工作的,在办理罪犯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中切身感受到,由于梧州地区历史上没有监狱,当地的群众和政府部门对监狱都不了解,群众误认为监狱十分“黑暗”,办事情需要“走后门、送红包”,驻监检察院的同志认为我们的“生产效益好,接待标准高”,但是,我们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反对“四风”,树立了监狱人民警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第三,我们正在努力成为一名优秀“考生”。
“建设一流监狱,打造品牌监狱”,这是上级党委对梧州监狱的工作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则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那就是:
一是要继续发扬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弘扬艰苦奋斗的桐林精神,做坚决反对“四风”的表率;
二是要雷厉风行,说到做到,做勤政务实的表率;
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勇于创新的表率。
最后,我想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绝对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把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继续把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