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假释和保外就医情况将向社会公开

时间:2013-12-02信息来源:新快报作者:

■近年来,我国保外就医出现了部分问题。 CFP资料图

  司法部透露将健全完善狱务公开制度

  据新华社电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司法部已研究起草的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下一步将健全完善狱务公开制度,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开罪犯服刑管理情况

  赵大程介绍,狱务公开是把监狱的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向罪犯和社会公开。公开主要包括两个内容和两个方面。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指事关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如罪犯在监狱里的权利义务,其考核、奖惩、假释、保外就医等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考核的结果都要公开。二是监狱管理工作公开,监狱如何管理,怎样教育,怎样安排罪犯的生活、劳动等内容都要公开。两方面的公开,是指要把这些公开的内容向罪犯和罪犯的家属、社会公开。

  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

  针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赵大程介绍,一是围绕监狱执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向罪犯和他的家属公开。”二是调整公开的方式。从最初的张榜、上墙等简单、落后的方式,向更多的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转变,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保证监狱工作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除推行狱务公开外,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还包括: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等内容。

  ■延伸

  司法部:正研究出台落实律师辩护权利具体规定

  据新华社电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目标是什么?如何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如何落实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权?在国务院新闻办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

  问:律师制度发展方向目标是什么?

  答:2012年底,全国律师已达23.5万人,今年年底有望突破24万。律师工作已经覆盖到了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等领域。

  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让律师制度成为社会基本法律制度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

  答: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律师制度的改革,关键要抓三点:一是要继续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建设,使律师制度能够有制度保障,成为社会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二是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综合素养。要让那些不诚信、不讲道德的极个别律师没有生存空间。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证律师执业工作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框架和自律管理的约束框架。

  明确律师诉讼辩护主体地位

  问:如何落实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

  答: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涉及修改的条数达111条,其中有关完善辩护制度的就有26项。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明确了在整个诉讼环节,律师作为诉讼辩护主体的地位。同时,对律师在行使辩护权过程中的会见、调查、阅卷等权利都作了进一步规定。针对律师辩护权受到侵害的情形也提出了保障机制。

  但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权利确实存在没有完全落实的情况,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正在加强的一项工作。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研究出台有关落实新修改的刑法和刑诉法关于律师辩护权利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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