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劳教所、戒毒所采取“四项措施”杜绝顶风违纪案件发生

时间:2013-12-18信息来源:喀什劳教所、戒毒所作者:

为落实新劳教发电【2013】35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文件精神,喀什劳教所、戒毒所采取“四项措施”,杜绝顶风违纪现象发生。一是采用警示教育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事前提醒、事中监督,防止出现不正之风的滋生;二是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畅通监督渠道,欢迎社会人员监督举报;三是提倡民警之间互相监督,发挥广大民警职工的监督力量,促进大家共同移风易俗;四是发挥审计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