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就必须整合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充分发挥三者在确保监管安全和提高质量上的组合效能。
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建立罪犯的分级管理、激励竞争、控制约束和规范制约等机制,对罪犯实行科学管理。
二要狠抓制度落实,要把建章立制工作与督促检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安全工作的检查、巡查、警务督察制度,在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着力抓好清监检查、现场管理、门卫、会见、生活卫生等制度的落实,做到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要在教育上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服务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健全心理矫治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教育治本功能,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在罪犯的劳动改造方面,发挥其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学习谋生本领、保持身心健康的作用,使罪犯的劳动尽可能有利于提高出狱以后谋生的能力,要科学制定、严格实施罪犯的劳动定额分级管理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提高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不断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