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以来,贵港监狱根据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我区监狱两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被检察机关提出检查意见和纠正不正当的情况通报》(桂狱通[2013]190号)要求,联合驻监监察室共同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罪犯,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罪犯逐一、实地、面对面进行考察,完成了对监狱已往办结的一百多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复查任务。经过复查,监狱所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的现象,经得起检查和考验。同时,对脱管、漏管的保外就医罪犯,在年内能够及时办理上网追逃和不计入执行刑期手续。
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以来,监狱认真执行自治区监狱局《监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制度》,按规定落实跟踪调查制度,主动与罪犯及居住地的司法所取得联系,督促罪犯及时报到和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及时了解罪犯在外表现和治病情况,按规定填写《监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月报表》,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跟踪调查落到实处,实现与社区矫正机构在管理改造保外就医罪犯工作上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