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年伊始,为严格规范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梧州监狱以“三到位”“三确保”全面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监狱年初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时间保障到位,确保活动的深入性。本次活动时间跨度四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2014年1月为自查摸底阶段,主要对2012至2013年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2014年2-3月为集中整改阶段,主要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狱警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切实开展整改工作;2014年4月为检查总结阶段,主要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
二是措施保障到位,确保活动的针对性。确定十个“是否”为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即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请、办理,是否有编造考核材料、组织虚假鉴定和相关评估报告的情况,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对罪犯的日常考核是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对罪犯劳动工种的安排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等行政奖励是否按规定及时公示、逐级审批;对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程序、结果是否依法及时公开、公示;执法监督及过错追究机制是否健全,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查处;职务犯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是否与其它罪犯相当。其中,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的执法工作,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要求对近年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考核、提请、决定不当,或者执法不严,或者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一律依法纠正,严肃追责。
三是人员保障到位,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坚持临时机构和常设部门相结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分步实施。专门成立了由监狱长挂帅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把活动办公室设在刑罚执行科,刑罚执行科全体成员为工作人员。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加强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做到“两个进一步”:即对监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查错纠违,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基础工作;通过对排查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监狱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