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为准则。可以说每个人对制度都了解,每一个单位制度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制度是使单位正常运行所不可缺少的行为准则,它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怎样制定合理、公平、公正的制度是每一个单位的领导者经常面临的内容之一。制度的设计,制定者如何制定高效长久的制度?这不仅反映单位领导管理水平的高低,也反映了单位领导的政治远见和前瞻性。
制度的设计制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度的设计制定者把被管理者当作“坏人”;一种是把被管理者当作“好人”。那么这两种方式效果如如何呢?我们来看一个实例:
十八世纪时的英国,在解决流放澳大利亚犯人途中死亡率太高的问题时,把这两种方式都尝试了。
政府找到犯人死亡率高的原因,主要是船主不道德,由于上船一个犯人,政府就付一份钱,船主为了多赚钱,就尽可能地多装人,还把犯人的生活标准了降低限度,针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采取了法治的办法:加强政府监管,对犯人在船上的生活标准作了硬性规定,每一艘船上派一名政府官员监督,再派一名医生负责犯人在船上的医疗卫生。但措施毫无成效,死亡率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些监督官员,医生竟然也不明不白地死了。
英国政府意识到制度还是要人来执行的,于是对船主选贤任能,进行上岗培训,加强道德教育并且规定不管船在英国装了多少人,政府只按在澳洲上岸的时候,清点得到的人数支付报酬。这么一来,情况立即改观,船上犯人的死亡率降到了百分之一以下。有些运载几百人的船只经过几个月的航行,竟然没有一个人死亡。
由此可见,制度的设计制定者把被管理者当作“好人”,不仅能提高被管理者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还有利于制度的更好落实和发挥巨大作用,从而传播更大的正能量。
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作出了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全国各劳教委员会、劳教局、劳教所的牌子也已摘掉。司法改革怎么进行?它不仅是顶层设计问题,也是从事司法工作者都要认真关注的问题。如果顶层设计者对司法改革作出明确目标以后,那么司法工作者就需要为这明确的目标制定制度,我们制定的制度能不能充分调动整个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这也是衡量司法改革的又一考验。
具体到新疆而言,现在劳教人员已离所,只有强制隔离戒毒戒毒人员,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而言,以前的针对劳教人员的所规所纪、“五要十不准”等制度是否还还适应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问题,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如果不加分析的把管理劳教人员的制度用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上,这恐怕有点郑人买履,削足适鞋之嫌。因为管理人员的对象发生了变化,管理的制度也必需要改变。如果不改变管理方式和方法,不仅戒毒人员不愿意,恐怕广大民警也没有激情参与到这项工作之中,所以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制度的制定一定要慎之又慎。
综合所述,制度的设计制定有两种方式,一个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人”,一个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人”。制度的设计制定者如何制定制度,直接体现管理者的水平高低和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