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监狱开展直选“十大文明先锋”活动

时间:2014-01-30信息来源:钦州监狱作者:

 为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忠诚守责、敬业奉献、公正廉洁、创先争优”广西监狱人民警察精神,树立思想道德模范典型,推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工作,为队伍建设注入正能量,促进平安、法治、文化监狱建设,从2013年9月开始,到2013年12月底,历时近4个月,钦州监狱通过精心组织全体警察职工直接投票的方式,产生了“十大文明先锋”人物。这是钦州监狱创新选树先进典型模范形式的一次有益尝试。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选出的“十大文明先锋”既有警察代表,也有工人代表,得到了群众高度的认可。

为办好这次活动,监狱首先精心制定了《钦州监狱“十大文明先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评选对象范围是全体在职警察职工,评选的标准突出“五好”,即思想品德好、职业道德好、社会公德好、家庭美德好、遵纪守法好。评选过程共分为六个步骤。先是酝酿与推荐阶段,要求各支部组织警察职工认真学习方案、充分酝酿,在全监范围内每党支部初步确定上报3名推荐对象。同时,在内网和内刊同步向本监狱警察职工公布评选活动信息,收集群众意见。二是初选审查阶段,即政工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各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评,从中遴选出20位候选人,给予参加全体警察职工直接投票的资格。三是投票阶段,在宣传栏和内刊《钦监之窗》同时开设“十大文明先锋”评选活动专版,公布候选人事迹,然后,组织广大警察职工对20位候选人进行直接投票,并当场宣布候选人在各支部的得票情况。四是评审阶段,政工部门综合统计各候选人得票排名情况,选取得票最高的前十人名单提交监狱党委审批。五是公示阶段,即将“十大文明先锋”名单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无异议后产生“十大文明先锋”。六是宣传表彰阶段。对获选“十大先锋”的警察职工进行表彰,在2013年度考核中定为先进个人和优秀等级,并给予每人300元奖励;在全监组织开展向“十大文明先锋”学习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秀警察职工感人事迹。这次活动对于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展示优秀警察职工形象,促进警察职工队伍建设,直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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