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监狱强化四项机制推进平安监狱建设

时间:2014-02-15信息来源:内蒙古鄂尔多斯监狱作者:

 为了构筑安全稳定的监管工作环境,鄂尔多斯监狱采取强化落实“四项机制”,助推平安监狱建设。

一是职权限定与责任倒查机制。监狱再次明确了一岗双责制度,监区、科室一把手不仅对监管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而且要对本监区、科室的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负第一位责任。同时要求各监区、科室领导成员,要在本部门一把手的带领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协调合作。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以严明法纪,坚决贯彻零容忍、零庇护的刚性要求,带出监狱的正风正气,打造出监狱警察铁的纪律。

二是分片排查与集中整改机制。监狱对罪犯监舍、餐厅、教室、车间、库房等重点部位都划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民警,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民警每天对所划定区域进行巡视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监狱将按照统筹兼顾、注重效能的整改原则,及时协调人力物力,做出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以保证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是区域管理与统一治理机制。监狱对罪犯活动场所,按照使用功能严格划定了生活区、学习区、活动区、习艺区、医院隔离区、禁闭严管区、亲情会见区等七大区域,按照不同时段、不同作用,有重点、有主次地对这些区域进行管理控制,较好地发挥了统一规划、分片管理、区域控制、集中治理的监管工作优势。

四是包押包教与挂牌攻坚机制。监狱对每名罪犯都实行了罪犯包押、民警包教的日常管理制度,民警对所包教的罪犯和所包组的监舍,负责日常排查与管理。对摸排出来的危险犯、顽危犯,监狱逐级建立了挂牌攻坚教育转化制度,分监区、监狱两级进行重点教育转化,有效加强了这类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为维护监管安全的稳定夯实了基础。

通过以上四项机制的建立,鄂尔多斯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初步实现了制度执行严格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整改落实快速化、个别教育攻坚化,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为有序推进平安监狱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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