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监狱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法治监狱”建设

时间:2014-02-2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通讯员 邹吉秀)赤峰监狱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筑牢北疆安全屏障的工作重心,大力加强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执法工作、狱内侦查、生活卫生、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规范化建设,以提高规范化水平为抓手,着力推进监狱工作法治化进程,使每项工作都能依法规范运行。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监狱各部门定期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针对新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努力消除和避免原则性、伸缩性的规定,对每项工作都要提出明确的工作标准,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编写详细的岗位工作说明书,使每个岗位、每一名民警都清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监狱制度体系,实现各项工作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二是监狱全体民警在管理和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贯穿“规范”二字,自觉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通过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民警规范执行意识,使规范化成为一种工作习惯、成为一种行为准则。

二、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民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做好罪犯收押和释放工作。认真审核各项法律文书,仔细识别罪犯身份,做到依法依规收押、按期准确释放。三是建立执法工作质量自查机制,开展执法工作质量自查活动。对罪犯收押、释放、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狱政奖惩等活动进行自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促进监狱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进一步规范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的制度完善及程序设计工作。

三、加大狱务、警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公开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规定,对罪犯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和执法环节,全部实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好会见室、监内公告栏等公示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会见室的对外宣传窗口单位建设,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会见室要公开监狱的全部规章制度和罪犯改造信息;在狱内公告栏及时公布罪犯考核奖惩情况,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罪犯对监狱工作的监督。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罪犯家属到监狱参观,展现监狱依法、科学、文明执法风貌,展示监狱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主动邀请他们对监狱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提升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