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将反对“四风”进行到底,切实杜绝陷入“轰轰烈烈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的劳民伤财窘境。习近平同志及时作出了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品读之间,不但深深感受到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与坚强决心。更深刻地感知到了反对“四风”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复杂性、艰巨性与持久性。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监狱系统全面遵循习近平同志关于“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了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清风正气扑面而来。然而,要将反对“四风”进行到底,正如习近平同志去年在海南考察工作时所强调的:绝不能抓抓停停,刮一阵风,一定要持之以恒抓下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可见,反对“四风”,重在持之以恒,难在持之以恒,成效也出在持之以恒。那么,如何真正做到持之以恒,建立健全不断积累、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常态与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必须在构筑以下“五大机制”上花大力气,下苦功夫。
一、做到持之以恒,必须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起“不让为”的预警机制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认识到什么程度,工作才能推进到什么程度。事实表明,“四风”任其发展,必然滋生腐败,治理“四风”其实质就是防范与治理腐败,一个个腐败分子纷纷落马的惨痛事实一再向人们昭示:无论是谁,无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功劳有多显、财富有多丰、关系有多广、人缘有多好,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会受到严厉制裁,绝对没有好的下场。因此,建立起卓有成效的宣传思想与警示教育机制,用正确的舆论警醒并引领各级领导严格规范自身,净化自我,坚持原则,正风肃纪,树立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时刻自醒自警,严格要求自己,当好抵制“四风”的行为表率尤为重要。特别是受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影响,人们的生活多姿多彩,追求利益的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在这种形势下,更要强化预警机制,时时提醒,事事警醒,促其保持清醒的头脑,严防犯错误、栽跟头。在行刑执法工作中,更要心怀敬畏,保持“以法为天,以勤为先,以廉为本”的优良作风,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时时事事处处如履薄冰,不越雷池半步;在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中,也要严以律己,保持“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的正确态度。正确行使手握的权力,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洁身自好,抵制“四风”,清清白白执法,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做到持之以恒,必须依靠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起“不能为”的约束机制
建立约束机制,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带上紧箍咒。”尤其是要把笼子的钥匙交给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人总是趋利避害的,在加强自律的同时通过制度建设使反“四风”有形化、具体化,形成强大的外部强制力,是防止“四风”滋生蔓延的必要保证。特别是制度制定了,就要严格贯彻执行,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不能只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更不能“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行使管理职能的领导干部是确保制度落实的权力与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坚决克服“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私心杂念,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形成高压态势,促成制度成为大家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从监狱系统 “四风”突出的具体表现来看,无不是权力被滥用,甚至被“私有化”乃至“商品化”的恶果。譬如在“关系网”、“利益链”“人情风”的严重冲击下,违法违规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滥用权力主宰罪犯的考核奖惩与岗位安排;个别警察甚至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与罪犯攀缘结友、狼狈为奸等情形并非绝无仅有。事实表明,监狱警察,无论是否带“长”,手中多多少少都掌控着一定的权力,所以也就统称为监狱警“官”。因此,通过制度建设对监狱警官的权力形成有效的约束控管机制非常重要,尤其是控管“一把手”非常关键,当然也非常困难。山西省近前出台的《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约束机制,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套上了一个“制度的笼子”。监狱系统也应着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执法权力全面实行流程化、制度化管理,除严格遵照上级规定对“一把手”真正落实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最大限度地压缩“四风”空间外,对副职领导直至普通警察,也都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明确地告诫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他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可见,我们不但要切实扎好制度笼子,而且必须保证其结实与牢固,绝不能是“牛栏里关猫”或者“豆腐渣工程”,以期真正发挥好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尤其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功能。
三、做到持之以恒,必须保持强大的高压态势,建立起“不敢为”的惩处机制
建立惩处机制,就是要坚持持续不断地“老虎”、“苍蝇”一起打,真正“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杀一儆百,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革命洗礼,过去那长期存在甚至近乎习以为常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休闲、公费旅游等“四风”现象,在监狱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销声匿迹。但“四风”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却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反对“四风”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惩处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失之于软,这不仅是遏制“四风”蔓延的需要,更是有效防范“四风”滋生的客观要求。只有从严惩处,才能有效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堵塞漏洞;只有从严惩处,才能警钟长鸣,催人警醒,以挽救更多的人免于重蹈覆辙。当前,个别警察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个别的甚至以权谋私等问题,以及请客送礼、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等不良风气也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凡涉及到执法执纪甚至违法乱纪的原则问题,务必随时做到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坚持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旗帜鲜明、毫不留情地严惩不怠,杀一儆百,以形成卓有成效的威慑力量,迫使想为者“不敢为”。
四、做到持之以恒,必须坚持常态的监督检查,建立起“不乱为”的防范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就是要认真重温马克思关于“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他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的利益”的深刻认知;坚决谨记毛泽东同志关于“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的严厉警告;努力实现陈毅同志关于“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的目标。实践表明,防止“不乱为”的根本在于强化责任意识。一个人的学识、能力、才华固然很重要,但缺乏责任感、责任意识、责任心,就不堪大用。正如老子所言:“有德无才是君子,有才无德是小人”。“小人”当然无责任意识可言。只有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严于自律的人,才会自觉遵章守纪,令行禁止,抵制“四风”。一个人承担的责任虽然大小有别,但最少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共同一致的:一是要对自己负责。也就是对“革命的本钱”负责。珍惜自己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与幸福生活持阳光的乐观态度,并为之而积极努力;二是要对亲人负责。羊有跪乳之心,鸦有反哺之义。要珍惜至爱亲情与家庭幸福,为亲人努力付出而不给亲人制造麻烦与痛苦。三是要对组织负责。一个人进入社会以后,除了自身的不断努力,更得益于组织的教育培养。是组织提供了良好的成长与发展平台,个人的人生价值才能得以更好的实现。因此,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严格规范在组织要求的共同行为准则之内,既责无旁贷,也义不容辞。四是要对事业负责。监狱警察,责任重于泰山。既是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的具体践行者;也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的重任承担者;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正廉洁执法这一“首要价值追求”的法定主体。只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主动的干事创业热情,忘我的无私奉献精神,才能确保“炸药库”、“火山口”的万无一失,才能无愧于“攀登十八盘勇士”的光荣美誉。五是要对社会负责。监狱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稳定器”,监狱警察必须自觉对此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四风”滋生蔓延,既是个作风问题,更是个责任问题。只要责任心强了,作风自然就会“硬起来”。防止“不乱为”的关键在于卓有成效的外部监督。不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督制约合力。而且还要针对当前“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的窘境,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克服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积弊。尤其是要通过强力推行监狱执法权力运行的“阳光工程”,走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真正做到狱务公开、执法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做到“事前监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