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监狱进一步加强警务工作

时间:2014-02-24信息来源:内蒙古鄂尔多斯监狱作者: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坚决消除“四风”等不良习气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大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俭朴的工作环境,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民警队伍,近日,鄂尔多斯监狱进一步规范了警务督察办法,并按照自治区监狱局的要求,对警务督察小组进行了加强,改由政治处主任、纪委副书记、狱政科科长组成警务督察组,对民警的警容风纪、文明礼仪、执法执纪、岗位履职等情况开展督察,严格落实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监狱人民警察纪律惩戒办法》,对那些纪律散漫、警容不整、在岗不尽职、尽职不尽责的民警,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监狱民警绩效考核办法记录在案,并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按制度兑现处罚,有效地起到了警示和督促的作用。其次,监狱按照自治区监狱局纪委转发内蒙古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再次严格了考勤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每日由警务督察小组,对民警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民警值守,杜绝缺岗、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此外,监狱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监狱党委对占编不在岗、长期请假不上班以及个别在岗不出力的“问题民警”进行了集体谈话,讲明政策,摆清形势,依法依规对他们进行了思想疏导和规劝。在此基础上,监狱党委还组织民警职工进一步学习了有关纪律惩戒的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重申了民警职工纪律的严肃性。

这一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民警职工的责任意识,更加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也有效提高了民警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从而也营造出了良好的监管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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