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监狱增加“三度”不断提升督察工作水平

时间:2014-02-28信息来源:新疆第三监狱作者:

 

新疆第三监狱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拓展警务督察工作思路,以增加督察人员“高度”、“厚度”和“宽度”为着眼点,提高督察人员素质,从而较好发挥警务督察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增加“高度”,即提高自律标准。一方面,警务督察室集体讨论制定了《警务督察室民警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严格考勤制度和对每月工作定质、定量;另一方面,警务督察人员从细微处着手,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求其他民警在召开大会时规范佩戴警帽,警务督察人员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其他民警身着警服时不能手插口袋,警务督察人员必须身体力行。

二是增加“厚度”,即加强业务学习。督察工作面广、点多,要想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督察人员就必须熟知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警务督察室组织全体人员每周抽出半天时间,重温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及队伍管理相关知识,囊括民警直接管理制度、外协人员管理制度、劳动工具管理制度、监狱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内容,做到对于督察出的问题,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为了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人员公文写作水平,督察室将参加公文写作培训作为民警考核项目之一,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提高写作水平。

三是增加“宽度”,即保持良好心态。督察人员在公,要坚持“严”字当头,发现问题敢“碰硬”、敢“动真格”,不和稀泥、不当老好人;在私,则要保持一颗平常心,遇到困难不抱怨、不气馁,发扬甘为人梯、乐为基石、善为伯乐的精神。当警务督察室发现基层的好点子、好思想、好方法、好习惯时,在全监大力宣传,同时将基层工作与自身工作进行对比,积极寻找督察环节“弱点”、督察工作的重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填漏补缺。

 

(新疆第三监狱 苏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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