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邹吉秀)近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对监狱的各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帮助民警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引领广大民警密切关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确保民警始终站在法律的前沿,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规范执法执纪,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做到早发现问题、早提醒、早教育,赤峰监狱迅速反映、全员动员,将组织民警学习指导意见列为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正确理解掌握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广大民警认识到指导意见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循现行法律规定,切实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监督制约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特别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逃避法律制裁应运而生的,是以往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政策的发展和规范,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真正体现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诠释了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的法律,真正使法律在阳光下运行。
二、做到早学习、早预防,未雨绸缪。新规定的实施,必将引起部分三类罪犯的思想波动,为了及早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赤峰监狱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作为近期的重点学习内容,使广大民警对新规定做到心中有数,能够熟练运用,提前采取切实可行应对措施,提前完善各项制度、做到未雨绸缪。
三、教育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决杜绝司法腐败。近年来,随着押犯形式越来越严峻,监管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以及连续出台的多项规定,党和人民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责任追究越来越彻底,“严是爱、宽是害”,教育广大民警严格执法执纪,严格遵守法律道德底线迫在眉睫。监狱党委要求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全狱民警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与监狱局纪委转发的内蒙古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结合起来进行学习,组织民警算好“七笔帐”,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