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建章立制环节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但是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何把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实现不断改进、真正提高,笔者以为,在建章立制中必须遵守“四坚持”“四切忌”。
坚持实事求是,切忌敷衍了事。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个别单位把建章立制作为面子工程,作为一项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片面地追求数量,为了完成活动任务而建章立制,企图蒙混过关,敷衍了事,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在建章立制环节中,对于本单位在活动中好的做法,切实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忌“假、大、空”。对于本单位不存在的问题,没必要制定制度的就不要制定,切忌一味求多,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漩涡。
坚持着眼长远,切忌只图眼前。有的单位在建章立制环节中,本单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好的经验做法尚处于总结完善阶段,就仓促出台规章制度,试图解决所有问题。急功近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眼前效果,不看长远利益。因此,建章立制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既要充分考虑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又要预测到未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能够治己病,又能够治未病。切忌只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避免时间久了制度跟不上发展的脚步。
坚持务实管用,切忌自说自话。有的单位建章立制主动性高,工作热情高涨,整天闭门造车,加班加点,岂不知出台的规章内容空洞无物、粗枝大叶、漏洞百出、左右冲突,以部门想法代表群众想法,脱离群众实际,隔靴搔痒,意义不大。因此,在建章立制中,要充分听取群众的“好声音”,广泛接纳群众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能管用,切实给群众带来好处。另外,在规章制定过程中,要防止和部门其他的规章冲突,要保持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切忌头脑发热、自说自话。
坚持狠抓落实,切忌束之高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个别单位规章立起来了,却束之高阁,成了装裱门面的“艺术品”,成了水中花、镜中月,个别单位甚至无人问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好的作风,要想延续下去,必须坚持狠抓制度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部门切实负起责来,层层抓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并抓好督导考核,切实要把纸上定的,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建章立制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建章立制这个环节搞好了,则“四风”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群众的满意度也会不断提高。(重庆市南川监狱 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