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最近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的有关规定,广西平南监狱纪检监察室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个人廉政档案。对全监所有现任的正科长级、副科长级、副主任科员级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补充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包括任职前纪委、监察室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和平时廉政情况记录等。
二是强化对拟提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根据新《条例》的要求,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对拟提任领导干部的考察谈话、任前公示、任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征求群众对拟提任对象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意见,查阅相关的廉政记录,实事求是地出具廉政鉴定结论,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信息。
三是强化监督工作责任。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意识,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零覃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