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狱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

时间:2014-03-13信息来源:新疆监狱管理局作者:

 

新疆监狱管理局局机关各支部党员、民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

自治区党委颁布的《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共三章三十五条,对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严肃责任追究,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疆监狱管理局要求局机关各支部党员、民警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突出政治坚强,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令行禁止,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纪律和政治保障。各支部党员、民警要严格遵守《处分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筹划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要求各支部书记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处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负起对《处分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政治责任,同时与本支部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广大党员、民警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处分规定》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民警。从而有力增强广大党员、民警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管好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

局机关党委将连同纪检监察室对各支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处分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通讯员 �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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