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玉明)日前,新疆监狱系统出台《自治区监狱系统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此举旨在对全系统民警在执法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可能产生腐败现象的岗位和人员,按照“分岗查险、风险明确,风险设防、防控有力,分级预警、及时处置”的工作要求,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之中,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提前预警与风险防控、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做到职权公开化、办事流程化、裁量规范化、风险显性化、制度体系化、监督多元化,从而逐步建立起岗位职责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科学风险防控体系。
新疆监狱管理局规范廉政风险管理程序,从思想政治、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个人道德风险等五个方面进行防控,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措施、廉政风险管理防控考核等制度。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目前,该系统正在把这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头号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好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自觉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