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现代监狱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新时期监狱理论和实践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教育改造工作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键词】:科学发展 教育 和谐社会
教育改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工作“品牌”。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监狱在社会主义政治、物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责。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国内,阶级斗争已不是主要矛盾,但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国外,西方一些敌对势力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对中国的监狱制度评头论足;加之,现阶段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长刑犯将随之增加。转轨时期,罪犯的抗改性和难改性随之增强,对教育改造质量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当前,教育改造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造工作与时俱进。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改造理念,落实三个坚持。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多层次和丰富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把教育改造工作放到社会大背景下去分析、观察和思考,与社会的发展同步。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拓宽教育改造的思路和空间,推进监狱从“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跨跃。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大发展观。
人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及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一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监狱通过改造罪犯,保护人民的利益,体现了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尊重。二以民警为本;提高民警队伍素质是提高改造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把民警的健康发展作为监狱的核心目标。素质建警与科技强并举,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司法部下发的《2006~2010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第8~10条明确以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能力为重点,调动民警做改造教育型人才的积极性。当前,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下,提高民警文明、公正执法的职业素质和处理狱内突发事件的能力。三以罪犯为本;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罪犯是特殊的社会群体,通过改造可以重塑为正常的社会人;从全民族的一分子的角度看罪犯个体,认可罪犯的个体价值;从科学发展观来看,罪犯并不是天生就是罪犯,终究会被改造为“守法公民”。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实现对罪犯“犯罪人格”向“健康人格”的重塑,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大教育观。
人的发展主要受遗传、教育、环境三大因素的影响,教育是改造罪犯的根本,居于核心地位。从监狱工作实践看,教育改造罪犯是以强制为前提的特殊教育,应当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科学地认识罪犯,科学地教育罪犯,增强罪犯法制意识和道德素养,促使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应向民警和罪犯两个层面渗透;改变以往只有教育部门单一搞教育的旧模式,强化民警全员参与教育改造的观念,构建开放式的大教育格局。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大质量观。
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组成,人口也是这样。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监狱直接承担把犯罪人口转化为社会人力资源优势的任务和压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应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估方法。制定评估标准的主体范围可拓宽由法律专家、监狱理论研究者及罪犯共同参与。为了解罪犯的改造状况,科学教育矫治罪犯,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针对罪犯的犯罪恶习及危险程度、外在行为表现、内心悔改程度在一定阶段内进行一次评估;重视罪犯回归社会后的信息反馈,调查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就业就读率、社会帮教、社会救济情况和守法状况以评价监狱的教育改造质量。比如:入监评估以对罪犯个体采取书面问卷或口头提问的抽查方式,群体测试和个体测验进行心理测试,查看罪犯的入监教育总结,评估小组按一定标准考察、分析罪犯的表现;中期评估以定量考核、直接记录、综合分析评定、观察谈话、考试考察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出监评估以处理释放后可能遇到的思想和实际问题的能力,按一定分值标准编制量化表进行量化考评,通过心理测试、查阅改造记录,面谈等方式对罪犯进行重新犯罪可能性的预测。
二、贯彻科学发展观,兼顾发展教育改造内容,促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全面发展。
《监狱法》规定,新时期改造罪犯的质量总体要求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罪犯改造质量的目标。司法部第79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对罪犯从入监教育,个别教育,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监区文化建设,社会帮教,心理矫治,评选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出监教育等有全面系统的规定。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改造工作规律,从培养罪犯社会适应能力的视角,迫切需要继承和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教育改造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开展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打造教育改造的“特色”品牌。倡导教育社会化,借助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突出“改造人”的目标。抓住罪犯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国主义教育,满足罪犯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教育突出“造就人”的功能。建议把罪犯的学历教育早日纳入到国家成人教育规划;借鉴国外的“手脑并用学习法”和“快乐学习法”,使罪犯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职业技术教育以开办汽车和摩托车修理、计算机应用、社区医护等实用技能培训为主,由罪犯适应监狱的现状逐步转变为监狱适应罪犯的技能要求,使罪犯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是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打造教育改造的“文化”品牌。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硬件建设服从监狱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搞好狱政设施硬件建设,美化、绿化环境,营造整洁卫生、安全和谐、接近社会的发展环境;软件建设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节假日、工休日为平台,组织罪犯开展喜闻乐见的演唱会、演讲会、故事会,弘扬改造主旋律,抵制“亚文化”的侵蚀,让罪犯在希望中接受改造,实现软硬件协调的内涵式发展。目前,监区文化活动应由零散、随意的状态,转向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发挥其在价值上的引向功能、道德观念上的矫治功能。值得一提的是:监区由民警和罪犯两类人组成的,从罪犯角度的监区文化建设,需要民警的引导、参与才能实现,切忌顾此失彼,忽视从民警角度的监区文化建设。
三是推行心理矫治工作,打造教育改造的“治本”品牌。内因是引起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对罪犯而言,监狱毕竟是人为设计的拟态环境;罪犯在监禁状态下,渴望释放压抑的心理,开展心理矫治工作,采取监狱力量与社会力量,外部矫治与内部矫治,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相结合;监狱设专兼职心理咨询员以面谈咨询、信件咨询、集体咨询等方式,帮助罪犯调节不良情绪,疏导不良心理,矫正不良改造行为,促进罪犯的心理平衡。目前,我国心理矫治主要是模仿国外的模式,应尽快总结和探索出适合国情、省情、狱情的罪犯心理矫治方法和体系。
四是大力实施个别教育,打造教育改造的“科学”品牌。罪犯在服刑期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问题和不健康的心理。采取个别教育手段解决罪犯个体存在的特殊问题,能深度影响罪犯的思想情感和性格特征,收到“质”的效果。通过洞察罪犯的言行,科学认识罪犯的内在特征,剖析犯罪思想症结,因势利导进行疏导攻心战术。当遇到民警个体力量难以解答的思想和实际问题,启动信息反馈机制,将罪犯改造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谋求解决方案,使罪犯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合理手段予以解决。遇少数顽改罪犯,运用各个击破的立体化个教体系处置,发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功效。
五是开展认罪服法教育,打造教育改造的“认知”品牌。认罪服法教育采用正反两面事例和一般说理等教育方法,使罪犯知道民警教育和管理的法律地位;知道对自身所犯罪行产生罪责感和悔罪赎罪意识,知道犯罪构成的法律要件,定罪量刑的法律条文;知罪认错,认罪悔罪,服从法律判决,培养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认识水平,强化罪犯个体的自律性。做到知行合一。使罪犯否定旧我和充实新我,实现自我扬弃,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
六是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打造教育改造的“法治”品牌。在依法治国,推进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下,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基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