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州监狱加强课题理论研究工作

时间:2014-04-02信息来源:广西鹿州监狱作者:

 为切实加强监狱理论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理论调研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监狱理论研究氛围,扎实推进平安、法治、文化监狱建设,广西鹿州监狱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监狱课题理论研究工作。

一、成立课题理论研究领导小组。监狱成立以监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监狱、公司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监狱理论骨干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监狱课题理论研究领导小组,确保课题理论研究领导组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行党支部书记督促负责制。根据各支部、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特点和理论研究人员的专长,落实课题理论研究工作分工,将课题理论研究任务分解到各个党支部,并把课题理论研究任务纳入各党支部党建政工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每少一篇扣党建政工基础工作检查分2分(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党支部至少撰写1个课题、其他支部至少撰写2个课题)。对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应付了事的,一经查实,每篇扣党建政工基础工作检查考核分3分。

三、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与措施。有调研任务的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理论文章交到监狱分会,经审核准予报送参加评比的论文,监狱将奖励1200元给支部作为支部调研活动经费;每多撰写1篇获准报送参评的论文,另加奖励800元/篇,并从支部调研活动经费总额中提取每篇500元奖励作者(合著按一个计)。对不予报送参评的论文,每篇奖励作者50元,监狱不兑现调研活动经费。课题组外的支部警察职工参加理论调研撰写的论文,经审核准予报送参评的,奖给作者每篇500元,所撰写的理论文章不作为支部的课题任务,不予兑现调研活动经费。为避免撰写课题论文主题重叠,在撰写前统一要求到监狱分会备注。临时布置的课题,可参照上述办法进行奖励,但撰写理论文章不作为支部的课题任务。(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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