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监狱在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科学运用数据信息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整体效率,也使监狱执法公信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一、信息化带来高效率,减轻民警工作负担。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监狱在监区进行了试点,将服刑人员完整的电子信息和有关减刑假释工作的法规文件制作成PPT文件。在召开减刑假释会议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全部能够直观的呈现在民警面前,和以往一个人读大家听的方法相比,参会民警能够更加直观全面的了解每一个服刑人员的情况,并且对比法规文件给与客观正确的意见,更有利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二、信息化推动刑罚执行工作更趋标准化、规范化。
刑罚执行科将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在刑罚执行系统中,任何人无权删改,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以往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难以实现的同步监督,在信息化条件下已成为现实。
三、信息化完善服刑人员信息库数据系统管理。
改变以往民警调阅服刑人员信息时可以看到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但无从得知服刑人员在服刑过程中改造表现的服刑人员信息库静态管理模式,利用信息化将服刑人员刑罚改造数据在系统数据库中详尽记录,把服刑人员的现实改造表现量化成数据储存起来,实时、真实记录着服刑人员改造的全过程。通过对这些服刑人员数据的研判,为民警执法提供了依据。
供稿: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