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监狱五举措推进法制监狱建设

时间:2014-04-10信息来源:马鞍山监狱作者:

 

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活动。按照省厅省局的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活动。制定《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创建目标,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提高依法治监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三类人群(监狱领导及中层班子成员、普通民警及职工、罪犯),突出三个重点(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律、监狱法律及规章),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显著提升民警职工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和监狱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制度,举办监狱领导及中层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对监狱领导及中层班子成员、普通民警及职工、罪犯分别举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98%。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把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送法进监”及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力督促检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切合监狱实际,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政策规定。关系监狱民警职工和罪犯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均要采取适当形式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监狱相关部门就某一项或几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的效能。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职权监督,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上级交办或督办的案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答复率和办结率达100%。重要执法环节法制监督制度有效落实,法制机构复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卷宗达100%;对生产经营、生活卫生、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率达100%。建立健全罪犯日常考核、行政奖惩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具体公开罪犯表扬、记功、离监探亲等行政奖惩信息,便于罪犯了解和监督。五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参谋与顾问职能,积极为监狱发展、稳定的各项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重点加强劳务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等合同的审核,严把合同订立法制审核关口,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制监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事项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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