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港监狱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管理教育与考核,严格规范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全面提升监狱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政委《意见》和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以及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蒋海东局长、范庆平副局长等领导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电视电话和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集中民警学习和培训的方式,让执法民警认真领会对《意见》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为严格规范执法奠定基础。通过在罪犯中开展法制监狱学习专项活动,加强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稳定罪犯的改造情绪,降低了对三类罪犯的管理难度。
二是结合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部署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顿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三类罪犯的管理及考核。严格规范三类罪犯的加分项目,上级机关没有出台新的计分考核实施细则以前,暂停三类罪犯在稿件和参加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奖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总量,切实防止三类罪犯在考核中比其他罪犯容易得分的现象发生。加强对三类罪犯的规范管理,坚决防止在通信会见、劳动岗位、考核奖励等方面对三类罪犯给予特殊照顾。
三是从严把握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目前监狱已配合人民法院暂停办理“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司法解释后严格按规定办理。按照中政委〔2014〕5号文规定严格办理“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对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待短期内不至于危及生命的职务犯罪罪犯在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刑罚。
四是认真落实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
五是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责任。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结合正在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顿活动,对近三年教育办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逐案复查,坚决整改、纠正考核、提请不当,或者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
六是切实做好收监罪犯工作,维护社会和监狱的安全稳定。按照《意见》要求,一部分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三类罪犯,或经过治疗疾病明显好转的其他罪犯,必须收监执行的,监狱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罪犯及其家属的教育解释工作,目前已顺利收回多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罪犯收回监狱服刑后,先安排在医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才调回原来服刑的监区改造,避免了罪犯收监执行后病情不稳定,或疾病出现恶化的现象,稳定罪犯的改造情绪,促使其安心狱内改造,维护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
(贵港监狱 盘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