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首要标准”的落实和 “5+1+1”罪犯改造模式在监狱的全面推行,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各个专题教育成了各个监狱教育改造科服刑指导中心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成为服刑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常态。那么,怎样上好服刑人员的专题教育课,使之更好地为监管安全和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服务呢?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结合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应在开展服刑人员专题教育活动中贯彻落实以下几个原则:
一、要把握好有利于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方向性原则
我们进行专项教育活动的目的与监狱执行刑罚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监管安全服务,为服刑人员日后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降低重新犯罪率服务。因此专题教育课的内容选材、阐发,无论如何都不允许脱离这个大方向,那些与此目的无关、甚至引向反面的案例,无论内容多么精彩,阐述得多么精辟,都应在摒弃之列。
二、要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当前各监狱在进行服刑人员专题教育活动时,无一例外地陷入缺乏现成的教材和教案的困境,负责上课的警官教员只好依据自己的理解,搜罗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类媒体上的相关信息自行选择、整理,形成自己的教案进行授课。但受限于现成材料针对性差(网络上鲜有针对服刑人员的教育资源)和多数警官教员是女性、缺乏对男性服刑人员和监狱改造实际的感性认识,教案鲜有理论联系实际,服刑人员听之无趣,学之无用,使得教学不能很好地服务于“首要标准”。如在 “人人争做美的创造者”专题思想教育活动中,有个关于“美的内涵和本质”专题内容,若不能理论联系实际,整个讲座就极有可能演变成概念的堆砌,各个流派的观点满天飞,服刑人员云里雾里不知所云,起不到让服刑人员认识美、喜欢美、创造美的作用。而以服刑人员喜闻乐见的“美女”、“美食”做为切入点,阐述“劳动创造美”――劳动使人的双手从爬行中解放出来,使得美女亭亭玉立、帅哥玉树临风;有劳动,才能品尝到“羊大为美”的美食;在阐述“美的标准对人的行为有导向作用”时,引用影视明星为地震捐款的事例来说明一旦美的标准被确立为有慈悲之心,那么,大家都会以行善为美,争着去做善事,大明星也不例外。选择这个例子一是因为它与时事紧密相连,有新鲜感;另外,根据塔尔德的模仿律:社会下层人士具有模仿上层人士的倾向,容易让服刑人员对拥有悲悯之心心生向往。结合实际来阐述“美的内涵和本质”服刑人员不但听得津津有味,也会若有所思,思有所悟。
三、努力实现直观性原则
对于在服刑人员中开展专题教育而言,警官教员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应当恰当地选择和运用直观手段。所谓恰当,是指所选用的直观手段是符合专题教育的目的、任务、内容,服刑人员心理特征及生活经验的,且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有效地形成服刑人员清晰的表象的。如在进行“涉毒型犯罪的危害”的专题教育中,笔者选择了深受毒害的艾滋病人瘦得皮包骨被人搀扶着进浴盆以及全身皮肤溃烂的“霉女”用针头吸毒的视频图片,直击人心,当图片出现在服刑人员眼前时,一片哗然,粉碎了部分服刑人员宣扬的“吸毒也没什么啊,我身边有的人吸毒几年了,跟我们也没什么不同”的表象,达到了震慑的效果。又如在讲授普通心理学中关于心理过程和人格等多个概念时,不能用图象的形式进行解读,怎样努力实现直观性原则,使服刑人员更好地理解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呢?笔者选择了《唐家寺的雨伞》这个充满悬念又富含哲理的故事,直观手段的运用与概念的讲解密切结合,实现了用直观的方法帮助服刑人员理解抽象概念的教学目的。
受现有条件的限制,很多监狱在给服刑人员上课时仍停留在一张讲稿一张嘴的传统授课水平上,有的电化教学也不过是将一张讲稿一张嘴的讲授录影再播出,其实多花点时间,收集恰当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在讲课时展示出来,并注意引导服刑人员进行科学的观察,把观察得到的感性知识升华到理性知识,不失为努力实现直观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尽量坚持因材施教原则
一个监区里的服刑人员不仅在年龄上有差异,而且由于环境、教育、其本人的实践、主观努力和先天遗传素质的不同,服刑人员之间又具有个别差异。教学必须从服刑人员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根据服刑人员的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如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的关系
统一要求是指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教育专题、教学计划来进行教学,而因材施教是指根据个别差异进行教学,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两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如果没有统一要求,各监狱、各监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就会各行其是,自行发展,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教育目的就难以保证。因材施教是必要的,但必须与统一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面向全体服刑人员,要着眼于“大面积丰收”。有了统一要求,教学才会有共同的标准规格,不会降低水平,有了因材施教,才能有效地使服刑人员得到充分的发展,保证达到统一的要求。如在“环境对服刑人员的影响”这个专题教育中,笔者结合大多数服刑人员对我国政府颇有微词,心里很向往无政府主义的心理特点,在阐述社会环境对服刑人员的影响这一论点时,选择了2010年初海地地震后救灾工作由于海地政府无能,导致海地灾民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国际救援,暴乱层出不穷,灾民生活得不到最基本保证的例子,与2008年我国汶川震后救援和重建的高效相比对,事例鲜活,对比强烈,效果明显。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量力适度问题
一般来说,对服刑人员进行专题教育时必须适应服刑人员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即在传统教学中称为量力适度的原则)。所谓量力适度,这个“度”应掌握在教育学家维果斯基提出的“最近发展区”的水平上,也就是教学的进度、广度、难度应掌握在较高于服刑人员现有发展水平,但经过警官教员的引导和本人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这个幅度之内。如果不考虑服刑人员的接受能力,搞教学上的主观主义,专题教育是难以有实效的。笔者在进行新犯入监教育时的心理健康教育之前,常态的工作就是查阅档案,了解本期新犯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背景和犯罪事实,了解其量力性程度,开展心理健康教学时就在其能接受的基础上,从高于原有水平出发来选择事例、设计教案、提出教学要求,使服刑人员能够“跳一跳,摘桃子”。
“5+1+1”模式是是践行“首要标准”重要途径,而在服刑人员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是“5+1+1”模式规定动作,因此,上级主管部门在专题的选择上还应把握好循序渐进和温故知新(如举办了几年的感恩教育)的原则,只有从上至下在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时遵循以上几项原则,专题教育的课堂教学组织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使服刑人员接受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相近的观点,适应社会要求,更有利于“首要标准”的贯彻落实。
以上只是笔者多年进行服刑人员课堂教学的体会,纯属一家之言,我相信,其它警官教员也有自己的独门秘籍,笔者在此抛砖引玉,不外乎期待有志同道合者总结自己成功的经验,吸取新鲜的教学经验和理论观点,一起为丰富和发展监狱的教学理论添砖加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