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狱警察文化的内容、特征与作用

时间:2014-04-20信息来源:司法部官网作者:

(中国监狱协会2013年监狱文化建设课题)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全会决议的形式向全党提出“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论断。从党的指导方针上提升了对文化和文化建设地位作用的认识。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强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民族凝聚力、国家软实力和社会认同力。我国监狱事业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类的宏伟事业和远大理想的一部分,大力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提高监狱工作的软实力,促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促进罪犯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推动监狱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 监狱警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监狱警察文化是监狱文化的主体部分,也是监狱文化体系的主导文化。所谓监狱警察文化,作为系统文化的一种标志性的称谓,是一种系统的组织文化,其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她包含有监狱警察文化的创造主体――监狱人民警察特有的认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秉承理念和准则;监狱人民警察的价值取向、精神追求和工作理念;监狱人民警察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的理想追求以及监狱警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等。她是由若干个阶梯和层级构成的,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由表象到实质,由物质到精神的不断提升、发展和内化的文化建设体系,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文化活动或文化载体的代称,也不是单一的文化建设方式和内容。具体地来说,监狱警察文化的内涵概括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或称要素):

(一)监狱警察工作宗旨,是指指导监狱的人民警察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价值观,它又可以称之为“为警之道”、管理理念、行刑哲学。如我省蜀山监狱在加强监狱文化建设过程中,精心提炼和实践形成的 “公正、矫正、改正、归正”“四正”“八个字”就是该监教育改造罪犯的核心价值理念,又是该监狱警察工作的宗旨。简练通俗、自成体系。

(二)监狱精神,是指由监狱管理机关领导人自觉倡导的、经过长期培育被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监狱企业职工乃至民警、职工的家属所普遍认同的、能够凝聚人心成为民警、职工强大精神支柱的、反映监狱鲜明个性特征的监狱群体意识。

(三)职业道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监狱人民警察与服刑罪犯、监狱人民警察之间、监狱企业职工之间、监狱人民警察与职工之间、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行为与企业职工管理行为之间,监狱组织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监狱系统其他单位之间以及监狱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它对于调节相互关系中的各种矛盾,促进监狱工作健康发展,推动监狱民警、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品质,纠正监狱执法领域不正之风,改良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监狱作风和礼仪,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长期形成的监狱作风和礼仪。如安徽省蜀山监狱,为打造学习型监狱,借鉴JAC集团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企业文化建设模式,创设的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支部两级学习制度。通过养成,使组织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实践化,②成为该监狱近十年来长期坚守的监狱作风;该监狱为打造一流警察队伍,组建的“警察射击队”、“警体运动队”、“礼宾队”等,在系统内外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对外交往中较好地展示了监狱人民警察的风采,成为宣传监狱形象的一扇窗口,也是一种监狱作风和监狱礼仪的完美呈现。

(五)民警的科学文化素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和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新期待。尤其是“首要标准”的改造质量观的确立,都为监狱提升自身行刑能力和民警矫治能力提出更高更紧迫的要求。而民警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观念和形态,促进监狱良性循环发展。因此一个有理性和战略视角的领导或组织都会把民警、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监狱(监狱企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使“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具体地体现在监狱成长、发展的战略之中,融化在监狱警察文化的血液里。

(六)监狱民警公众形象, 是指监狱警察工作宗旨、监狱精神、职业道德、监狱作风和礼仪以及监狱民警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在社会公众与监狱民警职工心目中的综合反映。它是监狱公众形象的具体化。好的监狱民警公众形象“是监狱服务社会和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重要条件”,是对社会公众产生“说服力”、“信任度”和“情感吸引力”的根本要素。反之,一个不好的监狱民警公众形象往往不仅使社会公众对民警个体产生否定性评价往往会迅速波及到对民警群体形象的否定性评价和否定性的思维定势。例如媒体上曾报道的我国一些监狱的司法腐败案,不仅给当事人所在监狱而且给全省监狱系统乃甚全国监狱民警在群众心目中产生了及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二、监狱警察文化的特征分析

监狱警察文化作为系统文化的有机部分,由于其特定的文化地位、文化渊源和文化发展规律使其呈现出六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一)监狱警察文化的政治性:监狱警察文化与其它行业文化相比,体现的是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共同的价值追求、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行为习惯、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体现的是我国监狱更加先进的管理理念、日益完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改善的执法环境和条件,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现代性。其中政治性式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和表征的第一特征。他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根本指针和文化基石。监狱警察文化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确保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第二,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核心要求。把树立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摆在首要位置,使广大警官真正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始终做到“讲政治、讲宗旨、讲法治、讲操守”,为做好监狱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第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必须深入挖掘监狱警察文化的社会价值,着力提升监狱警察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以严格行刑、公正执法为立足点,努力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形成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第四,着力培育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素养,自觉践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忠诚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政治观。确保监狱警察队伍本质的人民性。

(二)监狱警察文化的法律性:监狱警察文化的法律性不仅是监狱警察文化的核心特征,而且是监狱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监狱警察文化的法律性就是要用一种无形的力量来帮助监狱警察们保持内心的纯净和对宪法和法律的坚定信仰,从而使监狱警察群体从内到外焕发活力,以法治之心,求公正之效。其基本内涵包括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方式,坚定法治理想,以达到弘法、铸魂、育人、为民之效,为弘扬刑罚文明,彰显社会公正“束腰护膝”。

(三)监狱警察文化的道德性:文化不能没有道德操守,监狱警察文化更不能例外。监狱警察作为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执法者、教育改造罪犯的教育者,一向被罪犯视为政府的代言人,社会人文道德的标杆,因此,文化建设的重点在于启示监狱警察群体树立这样的理念:在成为一个执法者之前,第一个需要守法的,应该是我们自己。在成为教育者之前,第一个需要被教育的,应该是我们自己。在成为“医者”之前,第一个需要被医治的,应该是我们自己。在一切的输出之前,让我们先拥有,这就是监狱警察的道德自觉。守住道德底线、提升道德涵养、养成道德品质、践行道德自觉理应成为监狱人民警察奉为圭臬的价值追求,道德性操守是监狱警察文化创造健康发展的可靠保证,道德性也成为监狱警察文化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特征。

(四)监狱警察文化的规范性:监狱警察文化的规范性是指警察文化能为行刑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诚如殷海光在《中国文化的展望》一书中所述:“一个文化系统中,对文化分子的思想、行为,甚至情感,规定其应当或不应当,善或恶等等预规或应迫,就是规范特征。该种特征常透过社会控制,传统力量,奖励,惩罚,批评等等布展出来。规范特征常为主宰特征。不同的文化之最核心的差别乃规范特征的不同。”(殷海光:《中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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