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评审 透明执法
--梧州监狱减刑假释评审会首次引入群众旁听
“旁听了梧州监狱的减刑假释评审会,我们觉得耳目一新,对监狱的执法工作非常满意。”近日,服刑人员家属蔡某在参加完梧州监狱第二季度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评审会后,对监狱的阳光评审、透明执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阳光评审 打消疑虑
谁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如何操作?这既关系服刑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是家属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5月5日,梧州监狱召开2014年第二季度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评审会,就各监区呈报的223份减刑、假释案卷依法规和程序进行评审。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评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服刑人员家属代表共10人列席会议,对监狱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据介绍,这是继邀请驻监检察官列席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评审会以来,该监狱拓展社会对监狱执法监督范围的又一创新之举。
会上,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减刑、假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各监区上报的减刑材料进行逐一评审。据介绍,这些上报的材料,此前按照规定经过了分监区评议、监区长办公会以及刑罚执行科审核等环节。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之后还要提交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确定后由监狱呈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征得同意,旁听代表李某翻阅了某服刑人员的减刑案卷,里面有减刑建议书、减刑审核表,还有表扬、奖励分以及判决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等材料,分监区、监区、监狱各级人员的签字规范清楚。
“这不是一张纸一个签名的问题,而是我们各个执法环节的真实记录,更是监狱机关和监狱警察的担当和责任。我们接受监督,但我们更注重依法办事。我们要从第一手原始资料做起,完善实体和程序,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现场警察介绍说。
“犯人减刑要经过分监区警察、监区长办公会、监狱减刑假释评审会、监狱长办公会层层把关,非常严格,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么黑暗。”一位家属代表说。
“没想到犯人减刑这么规范,程序这么多,以前以为是某个警察说了算,完全不是这样!”家属代表蔡某说。
梧州监狱张洪监狱长认为,减刑、假释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对于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促进其早日回归、融入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阳光评审,引入社会代表旁听监督,顺应了法治社会对监狱执法工作的期待,有利于消除服刑人员及社会群众对减刑假释的误解。
透明执法 增进了解
减刑、假释对于服刑人员究竟意味着什么?“早日回家和亲人团聚”。也正因为这样,如何保证减刑、假释的公正性,成为监狱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监狱邀请我们旁听的形式很好,加强了相互之间的信息互通,也能够及时地解决在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执法环节的严格规范、实体公正、程序透明,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的发生。”驻监检察室杜检察官说。
梧州市检察院2名驻监检察官全程参与评审活动,并对减刑幅度、减刑间隔时间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监督。会上,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成员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答。
在亲眼目睹了监狱评审减刑假释材料的各个环节之后,某旁听家属说:“我们现在了解了监狱办理减刑案件的程序,只要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我们的亲人就有减刑的机会。回去后我一定鼓励他努力改造,早日团圆!”
“监狱在人们的印象中是高墙电网,以前认为减刑案件不过是监狱书面报送,法院一纸裁定。邀请社会代表旁听,有利于执法的透明、公正,也有利于展示监狱的形象。”一位人大代表说。
评审委员会主任、副监狱长韦光天介绍说,“邀请社会代表列席减刑、假释评审会,对监狱执法的过程进行旁听,有利于促进执法规范化,增强执法透明度和提高社会公信力。评审工作的合法有序,能更好地引导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促进监狱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现了狱内狱外、事前事中的全方位监督,对深化平安、法治监狱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畅所欲言 广纳良策
通过评审会旁听的形式,不但可以强化执法监督,还可以促进互动,零距离聆听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邀请社会人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的评审过程,搭建了一个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也是一个宣传监狱执法成果的很好的机会。”执法监督员覃某说。
“梧州监狱大力推行减刑、假释案件阳光评审,真正是打造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明的特色执法,传递了一种正能量。”政协代表梁某说。
“去年11月的开放日活动是我第一次走进梧州监狱,今天的评审会是第二次,希望监狱多开展类似的活动,有效保障服刑人员及亲属的知情权、监督权。”家属代表说。
“在评审过程中看到个别案例因不够条件而不予呈报,说明监狱基层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还没有准确把握,希望监狱加大对此类执法的专项培训工作,避免出现纰漏。”一名旁听律师说。
“希望梧州监狱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
……
旁听结束后,社会代表畅所欲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制度创新 喜结硕果
近年来,梧州监狱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查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制度,确保了执法工作有法可依。通过完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狱长接待日、监狱开放日、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制度,深入开展政务狱务公开、办理减刑假释案卷质量评比、与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谈话等活动,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据统计,2011年以来,梧州监狱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00多件,均做到零差错、零投诉,被上级评为“执法先进集体”。特别是其假释工作走在了全区监狱系统的前列,2010年假释率1.23%,全区排名第三;2011年假释率2.60%,全区排名第二;2012年假释率2.54%,全区排名第一。
2014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出台以后,除了邀请社会各界旁听评审进行监督以外,该监狱还实行了“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对每一批次各监区呈报的减刑、假释卷宗质量进行评比,排出名次,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监区,由监区长作书面检讨,以此促进执行案卷质量的不断提升。这项阳光工程,用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温暖着大墙内外。
(梧州监狱 倪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