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监狱警察人才队伍建设,贵港监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十百千人才计划”实施意见,制定了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使用人才的管理机制。
该实施办法将人才划分为“专家型人才”、“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人才”三个层次,从目标任务、选拔的原则和要求、对象、条件、程序、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管理与考核、组织实施等方面结合监狱实际做出了具体规定。对符合条件入选各层次的人才,要与监狱局或监狱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培养意见、相应权利和义务、研究的课题或项目。每两年选拔考核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格。
针对第一、第二层次入选人才主要由自治区监狱局负责管理的特点,贵港监狱将人才培养重点放在第三层次人才队伍上。对入选人才完成与本单位签订的课题、项目研发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的,监狱每年安排3000元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并加大外出学习考察、选送院校学习培训和监狱理论研究力度。在政治待遇方面,对表现突出的人才,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本文经宣教科审核) (广西贵港监狱 陈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