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监狱系统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精神,柳城监狱高度重视,通过落实“三个三”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建设,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确保监狱安全生产(即罪犯生产死亡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等)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开展三级动员,确保民警思想统一到位。监狱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面铺开各项部署工作。相继召开监狱党委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全监民警职工三级动员会议,及时传达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监狱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通过横幅、标语、黑板报、监狱内OA网等多渠道,使干警、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夯实监狱安全工作基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监狱党委安全稳定工作的专题部署上来,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宣传造势,确保安全共保、责任共担。
二是排查三个重点,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一是重点排查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积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整改治理,要求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每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要求重大隐患做到“六落实”,即落实: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二是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消防安全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情况。要求各单位消防重点部位符合《消防法》、《监狱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特别是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符合设计标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按照标准配备管理,不得存在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现象;要落实好消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电、火、油、气等危险源的专项监管措施以及人防、物防、技防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明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规范设置、明确标识、严格管理疏散通道的堵塞、占用、封闭等问题;提高警察职工及罪犯在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应急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及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求监狱每季度、监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演练。三是重点清查罪犯生产劳动场所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要求罪犯劳动场有明确的区域划分,通道平坦、便捷、清洁,所设置的坑、壕、池、平台、楼道和升降口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罪犯劳动现场要认真落实好管理规范,安全标识、监控装置和报警设施、应急处置器材要齐全完备,做到视野开阔、环境整洁、物流有序;罪犯劳动工具要做到定人、定位、编号管理,特种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测保养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罪犯劳动工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要落实到位,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罪犯劳动结束后,劳动现场要及时清理和断水、断电、断气,严禁劳动现场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三是强化三级督查,确保活动预期效果到位。一是各单位值班警察坚持每天巡查。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每天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并主动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二是职能部门坚持每天排查。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各单位巡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在每天的排查碰头会议上进行汇报,研究最佳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坚决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预案到位。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事故发生的情形,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是监狱领导坚持每天倒查。为把本次活动与监狱安全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每天由一名监狱值班领导到基层开展安全隐患督查、巡查工作,对于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被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在每周安全生产排查会议上汇报民警执勤值班情况、到岗到位情况、执法规范情况、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对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要追究整改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范事故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