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以学习贯彻赵厅长重要批示为动力 深化拓展理念转变大讨论活动成果

时间:2014-05-28信息来源:浙江省戒毒管理局作者:

今年2月以来,省戒毒管理局组织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单位深入开展了理念转变大讨论活动,营造了转理念、转职能、转素质、转作风的良好氛围,概括形成了活动的理论成果(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理念)和制度成果(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2014-2016年发展规划)。5月20日,赵光君厅长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大讨论活动成果,并对落实好巩固好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创新建立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提出明确要求。为此,局党委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赵厅长批示精神,修改完善戒毒工作理念和规划,研究制定责任分工。目前,省局党委已正式印发戒毒工作理念和规划及责任分工,组织全系统全力落实赵厅长的批示,不断拓展活动成果。

一、深入学习领会。解放思想、转变理念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不是靠一项活动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深化的连续过程,是一个没有“休止符”,永无完结的过程。各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特别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赵光君厅长的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党和政府、省厅党委对转型阶段工作的充分肯定、对戒毒工作的新要求、对广大民警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深刻理解戒毒工作理念和规划的内涵,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转变理念、改革创新、超越自我的精神,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把上级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转化为强大动力,全力推进戒毒工作转型发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把学习贯彻理念和规划摆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采取中心组学习、主题宣讲、专题培训等方式,通过简报信息、网络等媒介,切实加强宣传动员,把全体民警的思想统一到戒毒工作理念和规划上来,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领导带头,各单位近期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通过“论坛”等平台,组织集中宣讲,动员全体民警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学习贯彻活动中来。使理念和规划在广大干警中入脑入心,成为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为戒毒工作改革发展凝聚起最大化的正能量。

三、坚持指导地位。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理念和工作规划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将会面临一系列具挑战性的主客观矛盾和困难。要求各单位党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始终坚持理念和规划对戒毒工作的指导,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举措、完善的制度来贯彻好落实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落实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符合理念和规划的发展方式和运行机制。要坚决克服“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找借口推诿敷衍,甚至与确定的理念和规划相违背的做法,真正将之体现到戒毒工作的全过程。今后全系统出台规划、制度、工作意见等必须遵循戒毒工作理念和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落实到当前确定省属所党委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思路中去,确保“落地生根”,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省局将把理念和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督查检查考评,努力确保落实到位。

四、不断发展创新。强调各单位在落实理念和规划的过程中,结合实际,充分发扬创新精神,从手段、方式、机制、制度等方面不断总结完善,办求“创”在点子上,“新”在关键处,使理念和规划在实践中更加丰富、完善,更加符合戒毒工作规律。坚持“跳出戒毒看戒毒”、“跳出浙江看浙江”,从完善社会治理、谋划发展的战略思维上,从推进工作的精神状态、理念意识上,从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创造力的胆识气魄上找准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见贤思齐,学习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做法,对照理念和规划,强化发展优势,补足发展短板,着力实现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走在前列,为打造“两美”浙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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