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监狱工作意义重大。全省监狱系统将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切实围绕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目标,以确保持续安全稳定、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工作标准,强化业务整合,切实推动硬件建设、管理创新和智能应用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浙江监狱工作转型发展。
一、牢牢把握“五个”重点,深化共识、协同推进,聚焦工作新目标
(一)盯紧一个目标,即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目标。要从监狱的长远规划、功能布局、基础设施、信息化应用系统、工作理念等方面着手,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监狱工作新格局。
(二)守牢一个底线,即确保监狱安全稳定这一底线。要从押犯规模、押犯结构、关押点布局、建筑功能设计、硬件设施、现场管理、犯情掌控、隐患排处、民警履职等方面着手,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出一个中心,即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要从加强罪犯行为养成、规范罪犯文化技术教育、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培养劳动习惯、强化心理矫治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切实深化罪犯改造工作成效。
(四)彰显一个效果,即体现宽严相济、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效果。要从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规范罪犯日常考核奖惩管理,深化狱务公开等方面着手,切实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强化一个保障,即加强民警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保障。要从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业务能力、创新管理机制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着手,切实提振队伍精神状态,增强监狱发展后劲。
二、着力推进“五个”建设,科学谋划、务实进取,实现工作新跨越
(一)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平安监狱。一要继续夯实监管安全工作基础。要认真对照司法部“35条”规定、《监狱建设标准》以及省局“50条”实施意见,继续排查本单位“缺项”、“弱项”的重要安防设施,逐项研究具体落实或相应替代措施,继续推进监内主要建筑物之间区域隔离网及围墙外侧隔离网墙建设,加快落实部分监狱武警上监门哨工作。要深入实施《狱政管理工作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研究制定《规范化管理监区工作标准》《罪犯会见管理规定》,狠抓监管安全制度执行,大力整治不符合标准的事项。要全力做好省临海监狱的启用和收押罪犯工作,适时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罪犯解回再审工作,不断完善限制减刑犯、超短刑犯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监狱大门、罪犯现场、离监就诊全程、会见过程等管理。二要大力强化源头预警防控。要全面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狱内侦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狱内侦查工作,优化狱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危险罪犯的排查管控,逐步在全系统推广应用狱情动态分析系统。要积极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机制,不断优化“三大”节前综合性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平时与重要节点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等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治。要认真做好罪犯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提高预警防控工作的针对性。三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推进罪犯劳动改造区域喷淋设施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全覆盖工作,押犯3000人以上和地处偏远的监狱均要配备消防车;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锅炉房、伙房、配电房及仓库等标准化建设管理,开展电气线路标准化改造。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要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行监管区域禁烟控火,加强对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的审批、作业前教育和现场管控,狠抓不达标劳动改造用房、危旧房屋的整治,严格危险源管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建设和应急演练。四要统筹抓好安全管理其他工作。要积极贯彻《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推行精神病、艾滋病罪犯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罪犯医疗、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建立罪犯病情季度通报制度,加强罪犯食堂规范管理,确保生活卫生安全。要及时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切实加强应急防暴装备和特警队、义务消防队等处突力量建设,不断提升与武警、公安等的联防联控能力,探索建立有效应对“闹访”“缠访”“网络事件”等的处置办法,确保监狱总体稳定。
(二)推进执法阳光化建设,着力践行法治理念。一要全面深化监狱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监狱制度建设,调研出台限制减刑犯减刑办法,拟定全省统一的超短刑犯减刑、假释工作操作规程,加快推动关于精神病罪犯保外就医后集中治疗工作意见的出台。要继续强化监狱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科学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完善落实每季度重点督查与通报制度。要继续加强监狱法制宣传,不断深化民警执法培训工作,丰富拓展罪犯普法教育载体。二要切实规范执法环节管理。要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治理,不断优化减刑、假释呈报程序,深化外省籍罪犯假释工作和对假释罪犯的又犯罪风险评估。要规范执行《浙江省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着力解决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病犯办理保外就医执行难问题。要深入贯彻《罪犯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落实民警直接考核,规范警戒具使用管理,严禁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切实保障罪犯应有合法权益。要积极贯彻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监狱与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协作的若干规定》,突出信访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深化监地衔接工作。三要切实强化执法风险防范。要全面分析监狱执法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认真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实用的设施装备,务必做好入监健康信息记录、违规扣分事项记录、疾病诊疗记录和会见监听录音等证据固定工作,避免产生执法纠纷。要按照省厅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的联合部署,有序推进减刑假释协同办案软件部署工作,完善重刑犯监狱减刑、假释功能模块,探索推进执法环节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加强与驻监检察室、地方公安、社会律师等的协作,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狱执法纠纷调处,发挥第三方的作用。四要深化拓展狱务公开工作。要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全省监狱狱务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摸清底数,推进整改,切实规范狱务公开的内容、地点、方式、时限、监督及投诉渠道等事项。要根据省委政法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依法公开制度和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实行网上咨询、网上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三)推进教育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改造质量。一要积极构建“三期九段”教育改造工作体系。要在总结近年来我省监狱出监、入监及中期教育工作成果基础上,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三期九段”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入监教育重点突出信息采集与留存、服刑指导、改造难易度与危险程度评估、犯因性需求评估等工作;中期教育重点突出规范思想、文化、技术“三大教育项目”实施,强化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监区文化建设等常规工作,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改造观,提升其文化学历和职业技能;出监教育重点突出回归适应、就业指导、安置帮教、监地衔接等工作。二要切实深化教育改造基础工作。要继续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巩固活动成果。要深入实施教育改造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广罪犯中期教育管理软件,不断深化文化技术“双证制”教育,认真实施未成年犯义务教育。要继续推进“两中心一基地”建设,加快教育改造专网、电教演播中心、视频点播系统建设,优化罪犯教学教材,完善罪犯改造评估体系。要继续加强教育改造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民警心理咨询师、民警教师、个别教育能手等专家队伍,深化民警讲师团、女警讲师团等管理机制,整合利用好全省优秀教育资源。要积极推进罪犯教育工作社会化,争取将罪犯文化技术教育培训纳入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体系。三要不断拓展教育改造方法。要进一步强化罪犯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建立个别教育案例库、编写指导性材料,推广使用谈话录音笔。要继续探索循证矫正方法,增加省第一监狱、女子监狱、乔司监狱为试点单位。要不断深化罪犯心理矫治、家庭帮困助教、亲情及社会帮教等工作,丰富完善监区文化建设,大力激发罪犯改造正能量。四要继续强化罪犯劳动改造职能。要严格劳动项目准入管理,加强罪犯劳动考核,规范劳动报酬发放和使用管理,举办罪犯劳动改造技能竞赛,增强罪犯参与劳动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推进监狱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强与“四大四名”(大企业、大客户、大品牌、大院校;名企、名家、名品、名校)的合作,不断完善加工业“六统一”管理模式,继续抓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实现转型升级新跨越。
(四)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强化智能应用。一要完善基础网络和基本数据。要继续推进监狱信息化二期建设,督促未完成单位加快进度,省之江监狱、第二女子监狱、乔司监狱医院等新建项目要一并考虑信息化建设。要对各监狱的安防集成联动平台进行完善和升级,有效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监狱管理、罪犯和警察职工等基本数据库。二要规范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和工作模式。要切实将监控、报警、门禁、巡更、监听、对讲、会见、调度、通讯、指挥、应急预案、精细三维地图等功能全部集成接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中心工作模式,建立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其在狱政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努力推进智能化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