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狱作为关押罪犯的人员密集场所,罪犯入狱后由于受特殊封闭环境的影响,其性格特征往往会发生改变,特别是性格内向、人格倾向性明显罪犯,受特定环境、事件的影响,极易突发精神心理疾病。本文对易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罪犯的特点、一般预防及暂时性管理提出观点,拟在从根本上降低监管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升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精神心理;特点;预防; 管理
精神心理疾病是指由于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导致幻觉、妄想,失去了正常的认知能力的疾病,它通常与遗传、社会环境影响、性格特征及脑部某些神经生化改变等有关。主要表现为:敏感多疑、言语凌乱、幻觉、妄想、兴奋不安、伤人毁物、动作古怪等。在监狱工作中,服刑罪犯由于长时间固定于一个特殊环境,认知、思维以及性格特征等极易受到外来信息影响,较之一般常人承受能力更加脆弱,容易发生突发性的精神心理疾病。本文讨论的暂时性管理是针对此类罪犯被发现之后,至矫治治疗、鉴定结束,送入特定监区改造这段时间的管理。探索此类罪犯的特点、预防以及暂时性管理,对提升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易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犯群的特点
(一)心理过于内向、压抑,鲜少与他犯交流
性格过于内向的罪犯,不爱说话,平时沉默寡言,胆小怕事,喜欢独处,不爱交际,改造中被动,生活上懒散,思维片面离奇,几乎不与他犯交流等是他们共同的特点。他们的兴趣所在不是外部世界而是自己的内心世界,即自己的观点、思想、情感和行为;在精神分析学中,认为人的内心的压抑,包括自尊感、荣誉心、自由感、成就感、情感、两性、认可感等等,内向性格的人长期压抑,极可能导致精神分裂或抑郁。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有这样的例子:某人平时性格内向、懦弱,长期受压抑后,有一天却犯下了恶性杀人案件,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消息传来,四邻大多不信,认为此人决不会做下如此大事,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供认不讳。从科学的角度分析,此事却并非偶然,弗洛伊德的观点也认为,内向性格者更具有精神病暴力倾向。
(二)认知偏执,易怒暴躁类罪犯
性格固执倔强,做事喜欢“一头碰倒南墙”,敏感多疑,喜欢嫉妒或责备别人;易躁易怒,常跟别人发生摩擦;在工作和生活中,自以为是,不听别人意见。这种性格罪犯在接收到外界信息后,特别是婚恋、家庭以及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后,因与自己内心期望值相差较大,不易接受客观现实而突发精神心理疾病。
(三)刑期长,改造希望渺茫导致的神经衰弱性格罪犯
十年以上暴力型犯罪,特别是涉黑、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由于受到国家减刑政策调整的影响,对个人改造前途悲观失望,改造动力不足。涉黑类罪犯由于在外生活没有规律,暴饮暴食,酗酒抽烟、偏爱夜生活等不良习惯,导致入狱改造后,难以适应改造生活;职务犯罪罪犯由于年龄普遍较大,在外工作时,睡眠、饮食均无规律,变质贪腐之后又害怕东窗事发而承受着心理上的巨大压力,由此而导致神经衰弱,此类罪犯在狱内职务犯中比比皆是。长期的神经衰弱,如不及时疏通,合理宣泄,终成为监管安全一大隐患。
(四)久在特定环境下,思想极易受到外来干扰的罪犯
在监狱实践中,有些罪犯入狱后,由于常时间禁固于一个特定环境,罪犯极易与该环境发生“共鸣”。当这种“共鸣”不能通过自己内心及时调整化解时,日积久垒,也极易爆发精神心理疾病。如某监狱在押犯陈某(37岁,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0年),该犯由于患肺结核在监狱医院长期住院。住院期间,监舍其他罪犯一直在讨论“同性恋”的问题。该犯自述睡觉时,老是感觉有人捅其肛门,为此自己肛门较松。回到原监区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找干警哭诉,请求调查。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根本无人捅其肛门。陈犯并不相信监控内容,认为是监控没有捕捉到。并写下遗书,说自己受到了“侮辱”,无脸再活,实施自杀时被监区干警及时发现予以制止。但其后该犯出现了“世界要灭亡”、“我要著书立传”、“神要把我带走”等胡言乱语、神经错乱现象。晚上不睡觉,大喊大叫,并伴有见人就磕头、作揖、用头撞墙、咬舌头等情形。后经精神病医院专家确诊为疑似精神分裂症。
(五)为达一定目的,假装精神疾病罪犯
一是罪犯入狱后,个别罪犯为了引起干警关注而假装精神疾病,以期达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是调整劳动岗位等目的。这类罪犯功利性改造思想严重。如罪犯刘某(26岁,抢夺罪,有期徒刑3年),下队后,干警与其谈话时,发现该犯思维迟钝,言语不清,动作古怪等,翻看其档案发现该犯以前并未有此种疾病。干警经与他犯了解后,发现该犯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变成这样了。经反复确认,认为是该犯假装精神疾病。于是对该犯讲清政策,晓以利害,该犯最终承认:是在入监教育阶段听别人说,会干活的下队后都得拼命地干,思维迟钝、反应较慢的,干些杂活,反正自己刑期短也不期望减刑就索性假装精神疾病混日子。
二是背负有余漏罪罪犯,伪装成精神疾病罪犯。此类罪犯大多是为逃避法律追责而故意为之。对于此类罪犯,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根据其日常改造言行举止严加甄别,特别是在“交揭查”中要把此类罪犯列为重点。
二、对易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罪犯的一般预防
(一)在分析罪犯心理档案的基础上,建立罪犯心理数据库
在监狱管理中,罪犯在入监教育阶段,监狱大多会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其建立心理档案。心理档案的内容一般包括:基本情况调查表、心理情况调查表、心理测试结果、咨询问题登记、心理诊断分析、心理咨询与矫正登记、改造建议、跟踪调查及矫治分析情况等内容。通过量表测试,分析该犯性格特点,并提出管理改造建议。
在入监阶段、正常服刑生活阶段、改造事件、家庭变故、刑释前期阶段等各环节,由管教民警及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及时采集相应的心理数据和信息,覆盖面为100%的在押服刑人员,根据罪犯性格特点,按照严重内向型、偏执执拗型、严重心理问题型等类别进行划分。
其后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业心理工作人员,根据罪犯心理发展状况,对照常模,加以分析,作出专业化心理评估意见,加强对重点罪犯的心理监控,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迅速发出预警,如可定期、不定期的发布罪犯心理预警简报,特殊时段心理监测等等,为监狱领导机关及监区管理机关决策提供心理学依据。
(二)严控各类不利于改造信息流入罪犯渠道
罪犯入狱后,由于对信息的接收具有不对等性,长期固化的环境使其思想认识和思维方式变得单一,难以对外来信息坦然面对。特别是当亲人离世、孩子生病、夫妻分离时,往往固执地认为自己已经没什么盼头了,为了家人而活着的心态陡然改变,认为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无可恋,索性就破罐子破摔,把平时不敢做的事都一下子爆发做出来。针对这类敏感信息监区、分监区要评估罪犯接收后的反应,应把握时间、把握地点、把握防控,采取个别谈心的方法,向罪犯传递。如感觉罪犯一时难以接受,可考虑延迟约谈。
(三)对狱内各类违规行为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严防恶性传染
根据监狱工作特点,每年都会开展打击罪犯违规违纪专项整治活动。此类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可以净化狱内改造环境,另一方面对其他有苗头性的违规违纪也起到了警告和震慑的作用。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管理和改造罪犯的特殊使命,必须严防各类违规违纪的恶性传染,保持改造环境的有序、稳定。
(四)拓宽罪犯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分析研判能力
对犯情信息要拓宽渠道,加强收集,重点人群是上述的按照性格特点划分的特定犯群,以会见信息、亲情电话记录、来往书信、互监犯汇报、阅档提取、亲属反馈、清监搜身、监控管理、社会帮教、预约谈话箱等为切入点,通过耳目掌握危险苗头和不安全隐患,使罪犯犯情收集的信息获取量达到最大限度。定时汇总信息后召开由心理咨询师参加的研判会议,制定严密方案,确定“出招”方向。
三、对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罪犯的暂时性管理
一要克服“怕”的思想,大胆管理。
“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没有此种经历或处突经验的干警特别是新干警,在面对罪犯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的时候,特别是做出古怪动作、过激行为时,往往从内心会产生“害怕”的思想,甚至是恐惧,不知所措,不敢与罪犯接触;另一方面的“怕”主要体现为怕自己的处置措施失当而引发不良后果,为此要承担责任。
要克服“怕”的思想,首先是对全局要有把控性。罪犯突发精神心理疾病后,管理干警要及时达到现场,并进行周密管控,评估该犯的动机、危害程度等;其次,可令该犯互监组或积委会成员将其带至如活动大厅、宣泄室等较为空旷的地方,以免造成伤人毁物等;最后,等待罪犯暂时性平复。如罪犯情绪较为激烈,可考虑由监区卫生员对其注射镇静剂,稳住事态发展。
二要矫正“粗”的思想,细致管理。
“粗”相对细而言。现场处理干警要学会“细致入微”,通过罪犯的微表情、微动作判断该犯是伪装还是真实。待稳定事态后,应及时通过他犯口头了解发病罪犯的情况、特点、过程、倾向等,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要通过分析罪犯言行举止,蛛丝蚂迹等外在表现挖掘深层次的犯情。
稳定事态之后,要及时和监狱医院取得沟通,获得技术支持。其次要细细查阅档案,仔细揣摩该犯心理,邀请监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犯情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矫治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针对每一步骤、每一阶段的介入治疗都要做好详细记录,根据目的期望,还要不断修正方案。如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该犯反复性较大,经过三次以上的治疗仍无明显改观,可考虑对其进行相关精神疾病的鉴定。确诊或疑似的,将其送入特定监区改造;未能给予明确诊断意见的,最好将其易监区改造,通过环境的调整来配合心理矫治。
三要弱化“常”的思想,科学管理。
“常”的思想就是经验做法。当然,经验做法在大部分时候是奏效的,但有时却并不可靠。部分干警片面地认为,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的罪犯大部分都是伪装的,大可不必过多去关注他们,越是干警关注就越正中罪犯下怀,罪犯通过此是在要挟干警,企图达到某种目的。他们往往是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加生产任务、反省、24小时互监看护等方式去处理。新干警在此方面又缺乏经验,看到老干警是这样做的,潜移默化影响了自己的处突思路,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件也是采取“老一套”的方法,“一招鲜吃遍天”,这样实际上是很危险的,最容易造成监管安全事故。正确的做法可以概括为:高度重视、严格甄别、区别有异、科学管理。
四要做到常学不怠,提高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
不断的学习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的不二法门。尤其是青年干警,参加工作时间短,经历的罪犯管理事件有限,面对有些突发情况,往往束手无策,因此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学习的途径有二。一是作为个人,平时要多学、多看、多听、多想。通过书本学习、资料阅览、同行交流、向管理经验丰富的干警请教等方式不断架宽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自己的知识内容。尤其是对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学懂之后千万不能束之高阁,应该经常用实践的例子来验证自己的知识,这样才能在实践中不断进步;二是作为监狱管理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干警加强对突发精神心理疾病罪犯管控、矫治的培训。可以邀请专家、教授等来狱传经送宝,对所有参与罪犯管理的一线干警进行集中轮训,确保罪犯发生突发性精神心理疾病时“人人敢参与、人人能处置、人人会管控、人人懂简单治疗”,将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
精神心理疾病作为躯体疾病意外的特殊疾病,在密集型人群如学校、工厂、监狱等发生概率正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作为监狱管理者,只有真正了解易突发人群特点,堵塞不良信息流入渠道,提升现场管控及行为矫治能力,才能不断适应监狱工作特点,持续维护监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