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司法局 梁燕辉)
当前,我国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现象越来越突出,被查处的“一把手”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性质也越来越严重。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决心。因此,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迫在眉睫。
“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督意识谈薄。有些“一把手”自认为自身素质高,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理感到不舒服;对来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理不痛快。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自居,惟我独尊,缺乏监督意识。(二)权力过于集中。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在“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如:局机关股室干部的任免、基础工程项目的安排、特别是财政资金的使用等,都是有单位的“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权力不能在阳光下运行,很容易产生腐败。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有些班子成员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人扣上“闹不团结”的帽子,虽有不同意见,而不敢发表意见。使“一把手”处于绝对支配地位,权力运行缺乏应有的监督。为此,针对“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对“一把手”监督的良好氛围
坚持教育、预防和自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宣传防范教育,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提高对“一把手”监督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强化监督意识,形成良好的党内党外民主监督氛围;要提高公众对权力监督的认识;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除对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外,采取个别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维护监督者的合法利益,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有可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公布监督结果。
二、建立健全对“一把手”监督的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任前廉政征询制度,任前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届中考察制度与年度考核制度,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一把手”德勤能绩廉情况;二是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和推进“一把手”交流、回避制度;三是完善“一把手”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是落实“一把手”个人及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登记制度;五是建立“一把手”警示、惩戒制度。如诫勉谈话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待岗制度,辞职、降职、免职制度等。
三、掌握关键环节,加大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力度
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单位分管副职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废除“一把手”“一支笔”直接掌管财物支配权的错误做法。对权力作适当分解,把人、财、物三权分离开来并由副职领导分别管理,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的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