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监狱警察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警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监狱警察的良好形象,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依法规范进行,促进监狱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根据广西监狱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柳城监狱根据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规范执行和警察警容风纪两个重点开展2014年第二季度专项督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打造平安、法治、文化监狱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为了确保专项督查活动的有序开展,落实警务督察工作,制定出台《2014年第二季度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督察活动所遵循的原则、督察内容、组织分工、督察程序以及相关纪律要求等进行了细化落实,确保专项督察工作做到齐抓共管、真督实查。二是监狱成立了专项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督查工作。三是各监区、科室也成立了警务督察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
二、明确专项督察活动工作的内容
在专项督察活动中监狱本着注重实效,对症下药的原则,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督察:一是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请;二是对于职务犯罪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做到实体处理得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三是对罪犯的考核是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劳动工种的安排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四是警察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五是警察在上班期间是否存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六是警察在执勤期间着装是否规范。
三、严格执行专项督察工作制度
一是专项督察组严格落实专项督察工作制度,坚持做到每天至少二次检查、日常随时抽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检查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狱警察执法行为,促使警察把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作为思想上的“高压线”和行动上的自觉行为,通过专项督查坚决杜绝警容不整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好监狱警察的整体形象,同时加强对警察8小时以外的警容风纪、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对专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如实记录,形成文字材料在全监狱进行通报,要求对照自身实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治理,警务督察队将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四、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一是专项督察组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对当事警察和相关监区、科室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坚持教育与整顿并举。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做好对每次督察的工作考核,属于监区、科室的责任,要扣监区、科室的考核分;属于警察个人的责任,则扣警察个人考核分,把督察结果与警察和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