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服刑人员王向明的循证矫正实践
在循证矫正实践中,笔者结合循证矫正的基本步骤及服刑人员个体矫正的需求,设计了“三表一案回头看”作为开展服刑人员循证矫正的一种尝试。
(一)制作服刑人员矫正问题分析表
此表包含四部分。第一部分,服刑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案由、各类测试结果指标等)。第二部分,服刑人员矫正问题的表现形式(服刑人员行为表现、问题持续时间、问题对矫正的影响程度等)。第三部分,服刑人员矫正因素分析评估,是此表的重点。内容包括:服刑人员本次犯罪原因分析、服刑人员对本次犯罪的认识、服刑人员对本次服刑的认识、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服刑人员心理性评估、服刑人员生理性评估、服刑人员情感性评估、服刑人员行为习惯评估、服刑人员矫正意志(信心)评估、服刑人员矫正支持性评估及服刑人员需求性评估等。第四部分,服刑人员矫正关系评估,内容包括服刑人员矫正的有利条件、服刑人员矫正的不利条件、服刑人员矫正可以利用的长处或闪光点。第五部分,服刑人员矫正问题评估(安全防范类、认知类、矫正意志类、环境适应类、行为习惯类、情感需求类、心理健康类、生理健康类、涉法涉诉类、新情况新特点类、其他类),最终通过分析比较,排查出在矫正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和根本问题。
从服刑人员王向明本次服刑改造的情况来看,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却4次因琐事与他犯争吵,且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对民警的教育处理心存不满。王向明在前期改造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违纪行为。2012年7月12日11时30分,在上海市青浦监狱七监区监房里与他犯发生争吵,被扣分处罚;2012年7月28日11时,在监房里因劳役安排,作为监组长的他对监组服刑人员郭某进行辱骂,被扣分处罚。
通过对王向明改造档案的仔细查阅、对其人生及改造轨迹的全面剖析,我们认为造成王向明目前这种改造表现的原因主要包括服刑人员改造信心不足、服刑人员改造支持系统不完整、服刑人员人际沟通能力欠缺、服刑人员个性存在自卑、民警犯情不掌握及针对性教育管理不强五个方面。
王向明自幼家境贫寒,父母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大学生,他成为家庭的骄傲。父母包括他自己都对他的将来充满信心、寄予很大希望,但最终自己并不成功,而迁怒于社会,产生社会不公的怨恨心理。他因为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理想与现实之间反差,心理产生失衡而造成内心情感的一种矛盾冲突、焦灼心理,产生一种“人善被人欺”的委屈心态,导致在社会生活和服刑改造中存在一种“与他人对立、对社会不满”的逆反行为本能。他在与民警的交谈中承认:自己信奉“与人斗、与天斗,其乐无穷”,自己的几次犯罪,包括服刑过程中所发生的事,都是在与自己的命运抗争。另外,从他的心理测试情况来看,也反映出他内向、孤僻,喜欢独处,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
这反映出王向明对社会认知上存在误区,存在着一定的反社会心理,个人内在情感需求比较强烈,而现实情感支持系统相对缺乏。这都符合典型的盗窃犯人格心理及改造行为特点,在教育改造中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制作服刑人员矫正证据甄选表
什么样的证据符合甄选要素的标准,笔者认为关键是各矫正要素的匹配度,可以从矫正问题相似度、服刑人员个体情况相似度、矫正目标设置、矫正手段可操作性、矫正实施条件相符度、矫正注意事项等方面来把握,分层次确定2-3个认为最合适的矫正方法、手段。
首先,要以服刑人员存在的矫正问题为依据,从服刑人员现实改造反映的证据、民警自身矫正经验以及检索收集的各类文献研究三个层面罗列各种相关的矫正信息资料,寻找各种可能有效的矫正方法措施。针对服刑人员王向明的问题症状,笔者从各个方面寻找到9种矫正证据。
1、从王向明的心理测试情况来看,反映出他内向、孤僻,喜欢独处,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结合王向明3次服刑改造经历及现实改造中对矫正方法的接受意愿,发现王向明曾谈到以前服刑时遇到的一位任民警,不仅能赏识他的能力,还在他遭受挫折时对他不离不弃,经常鼓励他,使他铭刻至今。王向明对民警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较为反感,尤其对平时不管不问、有事批评训斥的管理更为排斥。
2、1993年上海市白茅岭农场《分类改造文集》中葛小平在《试论服刑人员的心理分析及其矫治》中讲到:“盗窃犯主观恶习深,悔罪态度差,恶习难改,应以悔罪为重点,以赎罪为难点开展综合矫治;对盗窃犯在思想、法制教育的同时予以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开展行为矫正、心理矫治、生活指导,改变其吃喝玩乐是人生最大幸福的错误认知。”
3、1995年《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改造优秀论文选》中上海市监狱盗窃犯分类改造课题组《论深化对盗窃犯的劳动矫治》中提出:“在劳动中培养服刑人员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盗窃犯自我改造机制,如制定盗窃犯行为准则、开展读书明理活动等,确定良好矫正效果。”
4、大连民族学院赵银河在《知识经济》2012年第2期《盗窃犯特点与心理认知矫正的思考》一文中认为:“大多数盗窃犯存在偏执的社会政治信念,对社会现实现象极大不满,总抱着批评态度,抱怨社会对自己不公,把自己的错误行为、处境归结于社会环境与他人身上,把盗窃行为合理化,偏激、自私、自控差,缺乏对社会和家庭的归属感,不愿与人交流,人际关系差。对盗窃犯采取改变不合理认知行为模式,控制管理自身情绪,开展自我激励,建立正常人际关系,能够改善其人格特点,让其人格正常发展。”
5、2011年上海市南汇监狱蔡卫国、杨晓俊在《音乐疗法对狱内精神病犯群体治疗效果的实践分析》中得出“音乐疗法对改善人的抑郁、焦虑及人际关系紧张等有较明显的矫治效果”的结论。
6、上海市青浦监狱《服刑人员矫正工作案例选编》中《对症下心药,终绝逃跑念》中,民警通过分析、把握服刑人员陈建国的内在需求,用情感关爱感化他,让4次入狱3次逃跑加刑的他重新树立新生的希望,成为改造积极分子。
7、笔者在矫正多次自伤自残的无期徒刑服刑人员沈某过程中,从情感入手消除沈某对立情绪,邀请其家人进行感化教育,鼓励沈某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帮助其转变不良认知。笔者对“情、理、法”的运用让沈某这个顽危犯的改造有了根本改变,多次获得减刑奖励。
8、1999年百家出版社出版,由朱济民主编的《来自监狱的报告――中国盗窃犯心理研究》通过研究分析,发现绝大多数盗窃犯人格的社会性与道德性存在偏离。其中一个案例“拨开迷雾,柳暗花明”中服刑人员张山性格内向,从小父母的“溺爱”让其养成了小偷小摸的行为恶习,入监以后极度自卑,接受不了自己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对此,监狱民警采取三种矫正方法:第一,认知疗法,引导其正确看待挫折,正确看待自己,促使其调整情绪,加强自我调节能力,同时利用内省法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第二,行为疗法,一方面运用森田疗法“顺其自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