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两厅新的《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出台后,深圳监狱以四个“到位”举措加强学习,推进落实,尽可能减少新《细则》对犯群改造的影响和冲击,确保新旧刑事政策过渡期间监狱的安全稳定。
学习到位。为准确把握新《细则》的要求,监狱开展对新《细则》的学习和讨论。监狱分管领导带领刑执业务处室警察对新《细则》进行逐条学习、分析讨论,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新《细则》的条文内容、执法要求,达到应知应会、熟练运用。同时要求监区警察人人熟悉新《细则》各条文内容,认真学习讨论,收集意见,统一认识,消除分歧。监狱领导给服刑人员上课,宣讲新《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澄清犯群对新《细则》的模糊认识,打消思想顾虑。
沟通到位。在学习新《细则》过程中,对一些认识模糊的地方,监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汇总整理成监狱意见,及时与深圳市中院、省监狱局沟通汇报,争取在新政策的把握上达成共识,做到相互一致,衔接到位。同时将新《细则》的相关情况通报驻监检察室,并征求其对新《细则》实施的工作建议。
化解到位。新《细则》出台后,深圳监狱严格按照新细则的要求审议2014年第二批服刑人员的减刑提请,导致今年第二批服刑人员的监狱提请幅度与第一批提请幅度出现较大的差别,部分服刑人员思想波动较大。对此,监狱加大新政策的宣讲力度,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稳定服刑人员思想;对个别思想顽固的服刑人员,监狱业务处室主动介入,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教育,收到良好效果。截至目前,第二批提请减刑服刑人员思想趋于稳定,没有发生过激违纪行为。
排查到位。一是对今年有机会减刑的服刑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根据其改造表现及其可能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程度,提前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将个别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的服刑人员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提前进行思想疏导和安排必要的夹控措施,防范于未然。二是根据《新细则》关于“罪犯应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要求,监狱近期对全监判有附加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或退赃、退赔的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开展个人财产申报,作为今后减刑的依据,同时要求新入监的服刑人员在入监时就填写《个人财产申报表》,进行个人财产申报。(深圳监狱 吴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