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管所“四项举措”规范执法监督员工作

时间:2014-07-18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近日,安徽省未管所“四项举措”规范外聘执法监督员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意识,不断提高民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所进程,为良性循环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规范执法监督员的聘任方式,实行组织和集体推荐等形式。所法制部门考察候选人,在征得被聘任人员及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未管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规范执法监督员的条件。突出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素养,热心公益事业、关注监狱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是规范执法监督员的任务。对民警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维护服刑人员正当权益。

四是规范执法监督员的履职。为执法监督员履职创设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交流情况、督促整改。 

(省未管所政治处  供稿)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