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邹吉秀)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三类罪犯”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从严把握。指导意见实施之后,受刑事政策调整影响,“三类罪犯”面临的心理压力、改造压力和思想不稳定因素已经显现出来,针对这些不安定因素,赤峰监狱在认真贯彻落实监狱局工作部署加强对“三类罪犯”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的同时,邀请驻狱监察室和罪犯亲属三方合作认真做好“三类罪犯”思想稳定工作。
一是监狱把“三类罪犯”列为重点教育改造对象,加强思想稳定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和身份转换教育。首先,组织“三类罪犯”学习法律法规、相关执法程序和制度规定,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解读解答政策条款,让其丢掉幻想、安心改造。其次,教育“三类罪犯”明确在监狱没有特殊身份的罪犯,无论你在社会影响力有多大、社会地位有多高,在监狱都必须遵守监规纪律,执行改造行为规范,只有努力改造,认罪悔罪才是唯一的出路。第三,教育“三类罪犯”摒弃投机改造行为,你的一切改造活动都在严格执法、严格程序,严格监督下进行,同时告知家人不要人为地影响和干扰监狱民警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否则对监狱、对罪犯本人、对家人都会造成影响和危害。
二是邀请驻狱检察室对“三类罪犯”进行法律、程序和政策教育。在监狱实施教育的基础上,为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解除罪犯心存疑惑,稳定改造情绪,让检察官走进监狱,对“三类罪犯”进行面对面教育,零距离解读。通过教育达到三个明确效果。一要明确为什么中央政法委要出台指导意见,为什么要对“三类罪犯”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从严把握。二要明确确有悔改表现的实体条件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三要明确在监内的改造表现和改造成绩必须真实有效,要经受住公众的考验、事实的考验、程序的考验和历史的考验。
三是邀请罪犯亲属到监狱进行规劝教育。监狱组织“三类罪犯”家人到监狱开展妻劝夫、父劝子、子劝父规劝活动,通过活动,让罪犯感悟到亲人的关怀、家人的温暖和监狱真诚用功,帮助监狱做好罪犯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教育,让“三类罪犯”抛弃幻想、安心改造、认罪悔罪、直面人生,用自己真实的改造成绩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