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监狱认真做好政法单位提审会见解回再审罪犯的安全核查工作

时间:2014-07-24信息来源:内蒙古赤峰监狱作者:

 

(通讯员 邹吉秀)近年来,押犯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地方政法单位因案件需要来赤峰监狱提审会见和解回再审的罪犯日渐增多。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政法单位因案件需要提审会见服刑罪犯,赤峰监狱根据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管安全持续稳定,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在押罪犯余罪再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并通过依法严格管理,达到惩戒罪犯、预防犯罪的目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理公、检、法、安、律师、公证等机关因案件需要提审会见服刑罪犯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赤峰监狱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以便登记、备查。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赤峰监狱在办理公、检、法、安、律师、公证等政法单位因案件需要提审会见服刑罪犯手续时,认真查验提审会见罪犯的政法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办案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警官证、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电话核实办案人员身份,请示领导同意后填写《外来执法人员办案通知书》;办案人员到会见中心或警备队交外来执法人员办案通知书,核对证件原件与办案通知书相符;到会见室或监内提审室办案;监区民警负责监听,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领导,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三、严格管理,强化责任。赤峰监狱在办理因案件需要将在押罪犯解回再审临时离监手续时,认真查验提解罪犯的机关出具的盟、市以上公、检、法、安机关的公函,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解回罪犯的批件以及负责执行解回罪犯任务民警的身份证件(警官证、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存留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办案民警的身份、职务、必要时需传真民警的相关信息及照片。并根据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因案件需要将在押罪犯解回再审应办理的法律手续的函》的有关规定向提解机关的工作人员说明结案后应做的工作。公、检、法、安机关将罪犯提走后,监狱加强与提解机关的联系,了解掌握罪犯临时离监的情况。对确因案件需要不能及时将罪犯送回原监狱的,督促提解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对既不能按期将罪犯送回,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监狱执行规定派民警将罪犯押解回监狱服刑。监狱在批准的法定期限内将提走罪犯处理结果及时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赤峰监狱通过采取上述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公、检、法、安、律师、公证等政法单位因案件需要提审会见罪犯和解回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公、检、法、安、律师、公证等政法单位的协作关系,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共同打击各种犯罪行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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