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鹿州监狱成立监狱监区两级义务消防队

时间:2014-08-0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更有效预防和处置火灾等事故,保护监狱民警职工、服刑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监狱的持续稳定和发展,最近,广西区鹿州监狱成立监狱和监区两级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由监狱消防应急指挥部指挥,具体业务由监狱安委办协调和管理。监狱义务消防队由劳动改造科科长兼任队长,队员由劳动改造科、后勤保障中心、公司企业管理科所有男民警职工组成;各监区义务消防队由监区党支部书记(政治教导员)兼任队长,队员由监区8―10名男民警组成。两级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报监狱安委办(劳动改造科)备案。

监狱、监区两级义务消防队是监狱《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分支内容之一,也是监狱应急预案的具体细化。义务消防队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监狱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增强了民警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预防意识,也充实了监狱及时处置各类消防事故的储备力量。


 

作者:广西区鹿州监狱:梁永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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