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畅通五种渠道促进罪犯矛盾化解

时间:2014-08-12信息来源:包头监狱作者:

近期,包头监狱拓展思路,畅通罪犯合理诉求的表达渠道,完善罪犯矛盾处理机制,积极化解罪犯各类矛盾,有效促进了教育改造质量年和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实行监狱领导分组和定时接待。接待前要公示接待时间和接待领导小组成员姓名、职务。具体实行监狱每月对各楼层组织一次监狱领导接待日活动。

二是拓宽罪犯合理诉求表达渠道。罪犯有向监狱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可以向监狱信箱进行纸质投送,还可向罪犯“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并明确由监狱纪委和教育科共同进行整理登记,将登记结果呈报接待领导处理。

三是细化罪犯诉求表达的办理部门。如:罪犯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由纪委、政治处、狱政科负责;罪犯与社会层面的矛盾由狱政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负责。

四是完善工作办理的奖惩措施。罪犯诉求的解决注重时间和质量,落实跟踪回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鼓励罪犯检举、揭发、举报监内外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相应奖励。

五是对罪犯诉求进行分析预测。监狱每月对罪犯诉求表达、处理形成档案,并由办矛盾化解公室负责进行归类整理、分析预测,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预测,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的发生。                                    

 


 

供稿人:侯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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