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包头监狱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三名老师和18名服刑人员围坐在一起,以“说案、听案、谈案”的方式进行团体辅导,探讨“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借助成员之间的互动获得自我成长、自我发展。
做“现身说案”的服刑人员刘某现年42岁,两次均因盗窃车辆被捕入狱。自述盗窃的缘由不是图财,而是每当自己生气之后心里气愤难消,无法遏制的愤怒唯有偷车之后才能好受些。自己也理解不了自己的行为,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担心出狱之后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希望得到心理辅导老师的帮助,主动表示自愿选用这种“现身说案”的方式在团体中进行心理咨询,以求得他人的理解和帮助。现场其他成员认真地听其讲述,指导老师对其性格特征的形成和行为表现做出了初步的判断,指出其行为表现与其不会合理宣泄不良情绪有直接关系。希望大家要成为自己情绪的“管家”,当不良情绪“来袭”时,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将它们赶走,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参加活动的成员针对刘某的问题,围绕“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一主题,谈感受、说体会、提建议,各抒己见。刘某置身其中,不仅倾诉了积压多年的心声,而且还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与认识,懂得了什么是适应行为,什么是不适应行为。增强了日后独立应对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现场气氛活跃有序,感人至深。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最朴实、最真诚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的感情被唤醒。在这种氛围中,大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愉悦,纷纷表示这样的团体辅导,更有真实性和感受性,易于接受和理解,希望以后多举办类似的活动,让大家学会减压、学会合理宣泄情绪的方法和技巧。
“说案、听案、谈案”的方式开创了团体心理辅导新模式,融个案与团体之中,充分发挥团体辅导教育、发展、预防与治疗的四大功能,为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减少心理问题发生的概率起到事半功倍的积极作用。
供稿人:武玉荣 侯喜林